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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保集团实行劳动合同制
钱肇宪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称“中保集团”)自去年底按照《保险法》,经国务院批准。由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下称“人保公司”)改建后,实行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再保险分业经营。各省、市人保分支公司也于1996年相继成立财产、人寿保险分支公司,实行分业经营。这是人保公司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第一次大的机构改革,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是向商业化保险转变的第一步。但是在运行机制上特别是用工制度上仍然是计划经济的,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因此,中保集团将在用工制度上进行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笔者认为,这是非常必要的。必须尽快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