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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争条款”初探
许宗生
本文尝试比较详细、系统地探讨“不可争条款”,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纠正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存在的因对“不可争条款”认识不明确而引发的棍乱现象,实现在“不可争条款”法律问题上的统一,促进寿险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一、“不可争条款”的涵义 “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指在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订立合同,经过一定期限(一般为二年)后,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最大诚信原则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或拒绝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