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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险业的监管制度

香港保险业监理处保险业监理专员 黄志光

    香港保险业的监管制度建基于1983年颁布的《保险公司条例》,这一条例订出了一套审慎的监管法则。目标是保障投保人的利益,确保保险公司有健全的管理及财政状况,并对保险投资人士提供一个公平及自由竞争的保险市场。作为保险业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就是执行、检讨及修订《保险公司条例》,使香港继续有一套完善而又达至国际水平的监管制度。一套健全而又获得投保人信任的监管制度是十分重要的,它不但可以加强对投保人的保障,长远来说,亦有助于保险市场的推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