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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批准的中国保险学会个人会员名单

    根据中国保险学会第四届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保险学会章程》,中国保险学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章程第4条第2项规定:“(二)凡承认和执行本会章程,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加入本会,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从事保险、金融或经济工作满十年以上;3.在保险理论和学术研究方面有一定成果。”前不久,中国保险学会批准了275名个人会员,现将名单公布如下:(排名前后顺序依照报名先后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