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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确凿是追偿成功的关键
—一起货物运输保险代位追偿案始末及其启示
王荣 毕研刚
1996年4月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作为货物运输险保险人,在赔付了被保险人莱芜某镀膜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的货物损失后,积极主动地向承运人山东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装箱公司”,进行追偿,最终获得胜诉,取得了25万美元的运输责任赔款,通过法律手段,有效地维护了人保公司的利益和声誉现将这一前前后后历时两年半的案件作一简要介绍。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