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新闻 专题报道 保险要闻 学术动态 海外保险 保险数据 地方保险
学会简介 学会章程 学会领导 理事会组成 组织架构 大事记
保险知识 保险案例 保险史话 法律法规 消费者问答
刊物 地方刊物 图书 文集 论文 课件
课题 征文 专题研究 保险史 奖学金 调查报告 教育培训
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防范化解保险经营风险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乐枢
党的“十五大”以后,国务院召开的第一个会议就是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会议专题研究了金融体改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间题,可见,党中央国务院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高度重视。保险是金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同样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通过学习“十五大”文件,结合保险工作实际,本文拟从思想观念和工作实践两方面谈谈如何坚持实事求是,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风险。 一、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要加强宏观控制 从宏观控制方面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应着重解央好思想方法、领导决策、制度建设和法制观念四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