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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VAL保单对我国寿险业的启示
周伏平
西方主要国家的人寿保险业至今已有几百年的发展史。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人寿保险的需求变化,各大保险公司相继设计并推出了每年更新式保兰i Yearly I}e::e-.}}ableTerm ) ,定期保单、普通保单CJrdirry Life i,当期假设终身保单(current r}asumptior.Whole Fife)、变额寿险保单(Variable Life)、万能寿险保单(Universal Life )、变额万能寿险保单(Variable Universal Life)等人寿保险产品。 1997年,历史悠久、规模宏大的美国Prn-dential保险公司又推出了一种新的变额终身保险,命名为变额增值人寿保单(Variable Ap-preciable Life , },}下简称为VAL)。与其他各种保单一样,VAL首先要求投保人具有充分的可保利益,以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同时,VAI,为投保人提供了参与投资决策的机会,具有极强的投资因素。事实上,VAL保单被等同于一种证券,签发之前必须在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并向公众宣布详细的说明书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