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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建立我国商业保险信誉评级制度
徐光宇 黄彦
一、建立商业保险信誉评级制度的必要性 1.商业保险信誉评级是保证我国保险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保险市场逐步完善。保险人群体正在形成。与此同时,中央银行经过十几年的实践,逐步积累了一些监管商业保险的经验。商业保险评级的主体和客体已经形成。借鉴国际上保险监管经验。建立一套规范科学的商业保险评级制度势在必行。 2.商业保险信誉评级是保护投保人利益的需要。我国保险经营机构迅速增加,随着海外保险机构的介入,保险将面临着更为激烈的竞争。随着竞争的加剧,一部分保险公司将面临被淘汰的危险,使投保人钓风险增加,此外,随着我国保险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和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将面临资金运作等方面的一系列风险因而如何揭示保险公司所而临的风险,向投保人提供简明的风险情报,使投保少、免受风险损失就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