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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三分之一地方保险学会获得相关表彰
 
    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就明确指出:“要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吴定富主席也多次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要注重发挥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的作用。
    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学会31家,其中中国保险学会为国家级保险学会,省级保险学会中与保险协会合署办公的有14家。2006年,在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与大力支持下,中国保险学会加强了对地方保险学会的联系与指导,全国保险学会的工作呈现良好态势,地方保险学会越办越好,近三分之一的地方保险学会分别获得了不同类别的表彰,得到了业内外人士的普遍赞赏和充分肯定。
    一、获得地方政府表彰
    各级地方保险学会在性质上都是社会团体,由民政部、各地民政局登记管理。在各地政府部门组织的先进民间组织评比中,有三家地方保险学会被评为先进民间组织,分别为:山东省保险学会(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天津市保险学会(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吉林省保险学会(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
    1、山东省保险学会(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2006年9月26日,山东省民政厅在潍坊寿光市召开“全省先进民间组织表彰大会”,184个单位获得“山东省先进社会团体”荣誉称号。其中省市保险行业协会占据10个名额,他们是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泰安市保险行业协会、潍坊市保险行业协会、莱芜市保险行业协会、日照市保险行业协会、东营市保险行业协会、威海市保险行业协会、聊城市保险行业协会、荷泽市保险行业协会。占山东现有18家保险行业协会的55%。山东省保险学会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职责,在诚信建设、自律规范、协调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得到了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2、天津市保险学会(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在天津市人民政府组织的先进民间组织评选活动中,天津市保险学会(行业协会)由于其在加强机动车辆保险信息库建设,建立车险理赔信息共享机制,防范保险行业经营风险;组织签订航意险和银保业务自律公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完善保险代理人管理制度,制定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制定保险代理、经纪、公估业务操作规程指引,提升专业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工作比较突出,被授予“天津市先进民间组织”称号,并与其他184个先进民间组织一起受到市政府的表彰。
    3、吉林省保险学会(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为促进吉林省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吉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先后下发了吉民发[2006]31号、吉民管字[2006]17号文件,对吉林省本级民间组织争先创优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评选条件,结合2005年度检查和2006年度民间组织活动情况,经评定: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被评为省本级先进民间组织,吉林省保险学会王东辉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用发挥、工作绩效等方面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秘书长。并于2006年12月31日下发了吉民管字[2006]19号《关于表彰省本级民间组织及优秀秘书长(会长)的决定》。
    三地保险学会(行业协会)分别被省(市)政府评为先进民间组织,表明地方政府特别是民政机关对保险学会2006年工作的肯定与支持,也表明地方保险学会确实在推动各地保险行业发展,繁荣社会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中,较好地发挥了保险 “助推器”的作用。
    二、获得地方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表彰
    由于没有全国社科联,各地社科联的设置和功能也不尽相同,因此仅有部分地方保险学会由地方社科联管理和指导。2006年有四家地方保险学会受到地方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表彰,其中福建省保险学会、江苏省保险学会因达标创优获奖,天津保险学会、深圳保险学会因积极普及保险知识获奖。
    (1)福建省保险学会。2007年1月29日,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下发《关于表彰先进学会、先进学会党工组和先进学会工作者的决定》(闽社科联[2007]6号)文件,表彰福建省先进学会26个,先进学会党工组10个,先进学会工作者94位。福建省保险学会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在政治思想建设、组织架构建设、学会理论建设、工作环境建设、档案资料建设等五个方面的评定中,以102分的高分入选福建省先进学会,并在其他两项评比中榜上有名。2006年是福建省保险学会丰收的一年,学会一方面积极参与保险科普“三进”(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另一方面通过理论研讨、刊发论文集、会刊等形式进行理论研究。最近,由民政部主编的《全国优秀民间组织推荐与展示》一书出版发行,福建省保险学会被中国保监会和福建省民政厅同时推荐为该书刊录的民间组织之一,从而成为唯一入选该书的保险学会。
    (2)江苏省保险学会。2007年2月11日,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召开七届三次理事会。会上隆重表彰了2006年度先进学会和优秀学会工作者。江苏省保险学会在省社科联组织开展的2006年学会达标创优活动中,成绩显著,以总分130分的高分(达标为60分)与省金融学会并列经济类学会首位,评为2006年度先进学会;秘书长陆永汉被评为优秀学会工作者。
    (3)天津市保险学会。2006年11月6日,由天津市委宣传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的天津市第四届社会科学普及周在天津礼堂举行开幕式暨主题讲坛活动。此届社会科学普及周以“科学•创新•和谐”为主题。天津市保险学会作为学会代表出席开幕式并获社会科学普及周先进集体称号,天津保险学会胡文芳秘书长、赵桂琴副秘书长获社会科学普及周先进工作者称号。
    (4)深圳市保险学会。2006年6月17日,为期一周的深圳市第四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落下帷幕。深圳市委宣传部和深圳市社科联在闭幕式上表彰了在此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包括深圳市保险学会在内的21家单位被授予“深圳第四届社科普及周组织奖”。这是深圳市保险学会第四次获此荣誉。此届活动的主题是“创新•绿色•和谐”。深圳市保险学会积极组织会员参加了普及周的各项活动,学会团体会员——人保健康保险公司和部分个人会员现场为民众进行了保险科学知识解答和各种保险业务的咨询。人保健康的王铁男总经理亲临现场成为咨询活动的一个亮点。
    四家地方保险学会分别得到省级社科联的表彰,表明地方保险学会在推广普及社会科学和保险知识,加强学术团体制度化建设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地方社会科学界的普遍认同,为保险界树立起健康、积极、有社会责任的正面形象,推动了各地保险业的蓬勃发展。
    三、获得中国保险学会表彰
    2006年中国保险学会进一步加强了对地方保险学会的联系和指导,并在信息工作方面开展了全国保险学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评比活动。2007年2月8日,全国保险学会信息工作座谈会召开,福建省保险学会、大连市保险学会和上海市保险学会被评为2006年全国保险学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上述三家地方保险学会在报送信息数量、质量、及时性等指标上表现优秀,较好发挥了地方保险学会在各地的信息“集”、“散”功能。这充分表明地方保险学会在收集、采写、发布地方保险资讯方面的天然优势。今后有必要进一步调动地方保险学会的信息“集”、“散”积极性,为保险界提供既有社会价值又有新闻价值、时效性强的保险信息。
(中国保险学会 李芳 2007-03-13)
 
                                   浙江省保险学会举行2007年年会
 
    新年伊始,浙江省保险学会在杭州举行2007年年会。这届年会是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有关精神和《浙江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紧紧围绕浙江保险业改革与发展这一中心任务而召开的。会上,浙江省保险学界8位专家作了学术报告。浙江保监局局长张忠继参加年会并做了重要讲话。
    年会由尤程明会长主持。舒文德副会长宣读关于表彰2004-2005年浙江省保险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报,张忠继局长、尤程明会长等学会领导向获奖者颁发了获奖证书。
    随后,人保产险浙江分公司的田吉生作了“差异化:服务创新的必然选择”;中国人寿浙江分公司的孙晓莉作了“高端客户的风险与投保”:浙江大学的张跃华作了“农业保险需求、福利与制度选择”;中国人寿浙江分公司的何锦龙作了“失地农民商业养老保险模式探讨”;平安产险浙江分公司的吴剑明作了“责任保险产品分析”;平安寿险浙江分公司的陈兴桢作了“个人营销代理人发展相关问题思考”;泰康人寿浙江分公司的楼龙翔作了“浙江银行保险市场调研报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郑金都作了“保险纠纷及其防范”发言。他们富有新意、深入浅出的学术报告,赢得了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
    浙江保监局局长张忠继在认真听取了每位发言者的报告后,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代表浙江保监局向省保险学会,以及关心支持学会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他对保险科研工作着重谈了几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挖掘和发挥保险学会的功能,这方面主要组织一批重点项目的研究,争取出一批高质量的成果;组织高水平、有影响的学术交流活动;做好保险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二是要突出重点,在若干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比如,农村保险发展问题、服务领域拓展问题、传统业务发展问题、规范经营与风险防范问题、区域保险发展水平评价指标等。三是要加强领导,为保险研究的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浙江省保险学会 蒋大伟  2007-03-06)
 
                             浙江省保险学会组织日本年金制度专题讲座
 
    应浙江省保险学会的邀请,3月9日,日本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基础研究所中国室室长沙银华主任研究员,在浙江大学做了题为“日本年金制度的概要和改革动向”的讲座,并与浙江省保险界和社会保障界人士进行了探讨。
    沙银华博士是日籍华人,主要从事保险法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研究。近年来,沙先生致力于中国社会保障和保险相关问题的研究,担任中国多所大学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员,并作为外国专家参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有关项目的研究。
    报告会由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兼风险管理与社会保障系主任、浙江省保险学会秘书长何文炯教授主持,他代表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向沙银华博士颁发了兼职研究员聘书。
    报告会持续了三个小时,沙博士回顾了日本年金制度的演进过程,系统地介绍了现行年金制度的各个主要项目,深刻地分析了日本年金制度改革的背景和措施,并对今后的趋势做了展望。同时,他就日本年金制度改革与发展的经验、教训对于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建设、对于中国商业性人身保险发展的借鉴意义,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在报告会的后半段,沙博士还就当前中国保险、社会保障领域的一些热点问题,与中方学者进行了探讨,如:取消农业税问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缴费能力问题、团体人身保险及其受益人问题、移民养老问题等。
(浙江省保险学会 刘晓婷 200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