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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值”在储蓄性保险业务中的应用
江苏省分公司 马旭升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和人们对保险需求的提高,各种储蓄返还性的保险业务不断增加。例如简易人身险、两全家庭财产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子女婚嫁教育基金保险等等,然而对于这类业务的保额和收费(或给付额和储金)的比例或储金率的测算、厘订,各地似乎都有自己的一套办法,而确定的结果却又大相径庭,以五年期同类建筑的两全家庭财产险为例,有高达千分之26与低至7.5的悬殊,除了危险性有地区差异之外,似乎还有一些其它的因素。本文仅就普遍存在的终值概念作一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