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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衬保险业的宏观管理
重庆市分公司 赵同生
我国制订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列》(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国家对保险业进行宏观管理的一项专门法规,由国务院在1985年3月颁布施行后,到现在已经整整两年了。在这两年中,国内保险事业又有了新的发展,业务种类和承包范围均较前大为增加,特别是通过对广大企业和个人的赔款支付,正发挥著日益广泛的经济补偿作用。从保险机构来说,尽管至今还只有人民保险公司一家,但一个新的格局已在酝酿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