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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国家对保险企业税收政策之我见
烟台市分公司 王树人
赵紫阳总理在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今年金融体制改革问题指出要“大力发展城乡保险业务”。这充分说明了保险事业在我国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条件下的作用和地位。加速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一要靠保险企业自身的努力,二要靠国家经济杠杆的炸用。我国对保险企业按保费征收5%的营业税,按“利润”征收55%的所得税和5%的调节税。这项税收政策影响着我国保险事业发展的进程。目前,学术界一致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整,但究竟如何调整,意见却不一致,具体除营业税外,是否征收及征收那一部分的所得税有不同的观点,本文就此问题谈一点个人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