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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险市场和保险管理的调查(下)
南开大学 刘茂山
五、香港保险市场管理 (一)香港保险法 香港对保险市场的管理主要是通过法律手段和保险同业组织进行的。其中保险法和实行保险法的行政机构是保险市场的主要管理手段。 香港保险法是一九八三年通过的。其基本内容与英国保险法相同。保险法规定成立两个委员会,一个是保险咨询委员会,委员会的成员是政府各部门的官员,委员会的主席是香港政府财政司(相当于我国的财政部长)。这个组织的任务是向香港政府总督报告香港保险业的情况,提出建议,但没有决定权,只起咨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