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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制定海南经济特区保险法规的必要性问题
乔雷宏
海南省是目前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它的开发建设犹如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要使这个系统工程得以顺利地运行,需要和要求系统内部各个要素或子系统之间在共同目标的基础上相互协调作用,才能实现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当前,在海南开发建设伊始,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是直接牵制着整个系统的关键。这里除了要尽快解决投资环境的硬件设施建设外,还必须要及时地创造较好的软件设施,而在众多的软件设施建设中,经济立法工作则是首当其冲的。这是因为海南省的市场是外向型的市场,海南省的经济是实行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在国家宏观指导下的市场经济。因而,国家不仅要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来调节经济,而且还必须要运用法律手段这一最直接最有力的工具来管理和控制市场,使市场为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服务。对此,海南省委省政府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将立法工作列为最重要的大事之一来抓,目前正在抓紧落实。随着海南政治、经济体制超前改革的实施和市场结构的变化,必然要求金融市场和其子系统的保险市场与之井目适应。这里笔者仅从保险市场的角度出发,根据海南省的省情,谈谈对海南经济特区保险立法工作必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