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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用一元线性回归分析法确定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
吴彪
在企业财产的承保过程中,比较难确定的是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因为企业的资产总是处于变动状态,特别是流动资产更是不断在流动,因而很难准确、合理地确定它的保险金额。现行的企业财产保险条款把企业的流动资产按最近十二个月的帐面平均余额投保视为足额投保,赔偿时按第一危险责任赔偿方式赔偿。也就是说“以承保月份最近十二个月帐面平均余额作为计算收取保险费的依据,发生损失时以流动资产出险当时的帐面余额作为保险金额。损失多少赔多少,最高可赔到出险时的帐面余额”。显然,按照这种办法来确定企业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存在着一个较大的弊病:导致保险人实际上少收保险费而要扩大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