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新闻 专题报道 保险要闻 学术动态 海外保险 保险数据 地方保险
学会简介 学会章程 学会领导 理事会组成 组织架构 大事记
保险知识 保险案例 保险史话 法律法规 消费者问答
刊物 地方刊物 图书 文集 论文 课件
课题 征文 专题研究 保险史 奖学金 调查报告 教育培训
从两则案例分析近因原则的应用
曹传碧
本文主要谈谈近因原则在处理案例中应用的问题。某刊物上有这样两个例案: 例案1:1984年某县副食品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国内货运险、保险标的为白砂糖,共720包,保额42547元,白糖由该县航运公司承运,分装三只船上。1984年12月13日下午3时左右,运载280包白糖的01209号木机船在航行中与他船发生碰撞,01209号船左舷被碰断进水。船舶紧急靠岸,有几十只鱼划子,约60多渔民以抢救货物为名上船抢糖,该船员只抢到白糖38包,其余242包除在抢夺中掉进河里外,均被渔民抢走。出事后,该船即向航监站、水上派出所报告,但抢走的白糖已无法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