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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保险理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王洪武
创办保险事业,就是为了在被保险人遭到灾害损失时,向他们提供经济补偿,即提供保险的理赔服务,使受灾户迅速恢复生产和生活,以安定社会秩序。而保户之所以要参加保险,其最根本的原因也是为了在自身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时,能得到经济补偿,以减少自身的损失。显而易见,保险的理赔是保险合同双方的共同目的,特别是作为保险公司来说,理赔更是其赖以生存的基础,它直接关系着保险事业的发展。因此,要发挥保险公司的基本职能—经济补偿的作用,理赔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但目前理赔管理工作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