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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起海损案件产生的原因及处理方法

杨培根

    1991年9月15日,“三海117号”货轮装载着双氧水、筒纸、闹钟、机械设备等货物离开上海港,前往广东汕头港。9月18日10时30分,在途经闽江口七星礁—一波屿之间海域时,因受强台风(有气象部门出具的台风证明)及巨浪袭击,主机连接带折断出现故障,致使船舶无法及时避风。当时由于风大浪高,受台风及海浪的猛烈冲击,船舶在大海中剧烈摇摆,持续时间长达一个多小时,随时都有被大海吞没的危险。为求得货物少受损失,更是为了保证船货人的安全,船长方德平命令将装在船头及舱外的50吨,共2000件塑料桶装双氧水及其他货物及时移入船舱内。在当时的环境和情况下,船员们匆忙把双氧水移至装有筒纸的舱内,使双氧水与筒纸造成混装。这样,因为装有双氧水的塑料桶经不住强烈的摩擦和滚动而破裂,导致双氧水外溢,污损筒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