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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内货物运输 保险条款的浅见
陈士琳
1980年国内保险业务复业以来,属财产保险范畴中的货物运输保险业务的覆盖面已逐步深入到全国各省市工矿企业等各个领域。上海分公司营业部的货运保险费的收入每年平均以20一25%的速度递增,国内货运险条款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在复业以来的十二年中,已前后修改三次从1986年10月起将原有开办的单一附加险种改变为综合险。1987年7月起交通部、铁道部与保险公司联合实施“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补偿制度”。1991年5月起将铁路承运人责任所导致的保险货物发生灭失、短少、污染、变质、损坏的损失责任也包括在综合险责任内,扩大了保险责任,进一步保障了被保险人利益,得到了社会上好评,为巩固和发展货运保险打下了稳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