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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处理保险赔案时效性问题
冯宝哲
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约束保险方笃守信誉、及时处理赔案。国务院于1983年9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18条规定:“保险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赔偿的单证后,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核定应否赔偿:在与投保方达成有关赔偿余额的协议后,应在10天内偿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