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详情

首页 >> 保险资料库 >> 目录详情
正文:

浅议新险种开发

刘亮

    新险种是相对于老险种而言的,是指保险公司过去没有开办过,现在才开办,并在市场上初次出现的险种。一般地,在实务上必须具备单独条款和单独费率这两个条件者,方能称之为新险种,否则,不能叫新险种。
    积极开发新险种,不断扩大保险服务领域,是保险公司积累巨额保险基金,加强灾害事故和意外损失经济补偿的有效措施。因此,开发新险种是提高保险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保证,是提高保险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