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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寿险生命表的编制
吴清华
一、我国生命表的使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尽管生命表对寿险业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基础的意义,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寿险业还没有一张自己的生命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公司”)自1980年恢复人身保险业务以来,长期人身保险的费率计算一直是以日本的全会社生命表作为基础的。起初人保公司借用的是日本全会社第二回生命表。此表是日本的20家寿险公司对1965-1979年的第2到第15保险年度的男性有体检保单进行统计、分析和处理后编制的。但在使用时女性保单也以它作为基础,但计算保费时采用移动年龄的方法来解决男女平均年龄差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