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慎对保险电视直销
2007年11月,美亚财险在沪上首推保险电视直销,以意外险、健康险产品作为主打。
据美亚财险直销行销副总裁林如河介绍,去年以来,美亚通过电视等直销渠道实现的保费收入已占公司意外险、健康险总保费的14%。去年,美亚财险上海分公司意外险、健康险保费总收入8535万元,以此测算,美亚电视直销和电话直销的月均保费之和接近100万元。
虽然销售业绩并不难看,但和电话直销渠道不同的是,美亚财险在电视直销领域却是“寂寞”的。除了太平人寿在沪上短暂尝试过外,并没有其他保险公司跟进。那么,作为一种新兴销售渠道,保险公司何以如此冷对呢?
相对于陌生拜访、电话预约等传统营销模式,电视直销可以提供给消费者更宽松、便捷的投保环境,让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保险产品的选择。
“这样的模式要成功,要取决于两个条件,当地市场电视网络的覆盖率以及消费者对于电视购物的接受程度。”美亚财险电视直销合作方东方CJ有关人士表示。
据悉,在保险电视直销较为成功的韩国市场,其保险、信贷等虚拟商品获利贡献度高达1/3,5家电视台每月创造新单保费收入约5000万元,投保普及率超过60%。
但国内大部分保险公司显然对于消费者接受电视购物的程度缺乏信心。“韩国市场的一大特性在于,电视直销广告会滚动播放,而且大量的家庭主妇是保险电视直销的主要购物者。”某合资寿险直销部业务经理表示,“但国内市场不同,一来电视购物的播放时间多为晚上10点后,二来国内家庭中,类似韩国的家庭主妇毕竟还是少数。”姑且不论消费者对于保险的需求,国内电视直销的传播力度能否直达消费者让保险公司心里没底。
风险管控难是保险公司对电视直销望而却步的另一大原因。“由于电话营销是保险公司主动致电消费者,相对而言,保险公司在致电前可以根据消费者的收入、职业等情况进行细分和风险甄别,可以主动选择投保群体;但电视直销是被动等待消费者投保,而且一般电视直销的险种要求简单、免核保,因此逆选择会很多。”
知情人士介绍,此前有保险公司在台湾市场大力推广医疗费用类险种的电视直销,虽然业务量好,但其后综合赔付率超过300%,使得保险公司无法维继。例如,台湾市场上有“保证保”、“一定保”两类“丧葬补贴类”保险产品在电视渠道开卖,相对而言,其被逆选择的风险相对较小。
林如河表示,在特殊市场上,开辟其它渠道销售保险商品是有必要的,电视直销作为一种测试市场反应的渠道,不仅可以在成本效率上获得佳绩,品牌知名度也会因此提升。但如何做好风险管理确实是一个重大课题。目前,美亚只能在投保份数、理赔限额上作一定的限定,并根据东方CJ提供的呼入咨询量、投保量来对险种做一定的变化调整,其作为仍十分有限。 (解放日报 2009-10-14)
第三批创业板公司登场 保险资金仍无意打新
10月15日第三批创业板公司进行网上申购,从前两批申购结果看,一直是打新主力的保险资金基本上是“零参与”。
有媒体报道,保险资金之所以集体缺席创业板打新的一个原因是保监会未明确险企能否投资创业板的态度。而尽管目前未有明文限制保险资金参与创业板打新,但险企依然将缺席第三批创业板公司的申购,其主要原因还是创业板发行市盈率过高,而目前没有可做参考的数据,风险多大是未知数。
和前两批公司52倍和57.19倍的平均发行市盈率相比,第三批创业板公司平均发行市盈率达57.5倍,再创新高。
估值过高是主因
从前两批创业板公司网下配售的结果看,打新的机构投资者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传统打新主力保险公司几乎难觅踪影,另一主力企业年金亦参与者寥寥,券商自营和基金构成了创业板网下打新的两大支柱。在前两批参与创业板公司的打新机构中,仅有泰康资产管理公司一家险企动用了一个年金计划参与了“新宁物流”的打新,仅获配约1.2万股。业内估计,第三批创业板公司打新的机构投资者在结构上仍无新的变化。
“平安保险的资金没有参与最近的创业板打新”。平安资产管理公司人士明确表示。
某合资保险公司投资部人士表示,由于目前创业板没有可做参考的数据,风险多大是未知数。保险公司作为为客户提供保障和投资的公司,应特别慎重。因此目前没有意向对创业板进行打新。
平安人士认为,保险资金之所以对创业板打新零参与,主要还是从创业板公司的估值和流动性考虑。发行市盈率较高,且有三个月锁定期,破发风险相对较大,是众多保险机构选择“不参与”的主要原因。
监管上没有明文限制
而有媒体报道,险企之所以不参与创业板打新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是保监会未明确险企能否投资创业板的态度。虽然对保险资金涉足股市,保监会向来有明文规定,但部分险企拿不准保监会的态度,于是选择观望。
从目前已经发布的各种法规看,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并未受到特别的限制和要求。深交所对于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的投资者的限定主要是两年的投资交易经验,并未对机构投资者有特殊的限定。
平安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表示,主要还是可参考数据不明和估值原因让险企放弃打新。等创业板正式开板后,看其他机构打新效果如何再考虑参与日后的创业板打新股。
至于日后创业板开通后,险企能否参与创业板股票二级市场的买卖。保监会目前没有特别要求。无论是直接投资股票还是通过证券投资基金,只要投资比例符合股票投资上限10%、基金上限15%,保险公司就可在创业板二级市场进行投资。
上述合资寿险公司人士表示,在成长性与收益性方面,创业板更具有优势,但风险也很高,因此可能会配置部分资金投资创业板股票,但规模不会很大。平安亦表示:“今后,如创业板股票符合我们的投资标准,我们也会参加。”
(南方都市报 2009-10-16)
保险业盛产投保人“隐身” 保险商应该反思
国内保险业果然盛产“隐身”的保单主人或“失踪”的保单主人。笔者亲耳所闻,一位国内保险业监管者最近亲自做的一次小额抽样调查的结果是,有80%的车主在投保车险时没有留下自己的真实通讯方式。
这意味着,大批车险投保人在掏钱付了保费后,却再也不愿与这份保单扯上任何瓜葛。当然,这个调研结论未免过于悲观,笔者随后进行的类似小调查的结果要略好于上述结论。
但千真万确的是,在国内保险业,此类匪夷所思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近几年,中国寿险业面临给付高峰期,多家保险公司因为有大量到期需要给付的保单找不到主人,而不得不在全国发起声势浩大的寻找“失踪”客户的行动。
保单其实也是保单持有人资产的一部分,而投保人在买了保险产品后却动不动玩“隐身”、玩“失踪”,这的确像是中国保险业特有之“大滑稽”。
车险主人们的回答则让这个“大滑稽”不那么费解:两害相权取其轻,为了避免无孔不入的保险业务员无休止的电话骚扰,还不如干脆做个“隐身人”。原来,投保人在第一次一五一十地投保车险后,在其后的续保时会受到数家保险公司的骚扰,因为不堪其扰,才会在以后买车险时学乖,不再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
这是一个糟糕透顶的结果:对于投保人而言,他的“隐身”可能导致理赔不及时、保险保障不充足、丧失等问题;而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客户的“隐身”将导致其展业困难、续保艰辛。如果将美国著名的数学天才约翰•纳什的博弈论引入到二者的关系之中,那么“隐身人”的结果表明,这已经是一场两败俱伤的负和博弈。
那么,中国保险业现在需要反思的是,究竟是“天下人”先负于保险业,还是保险业先负于“天下人”,而导致了这样一个恶性循环?
(北京晨报 2009-10-19)
险企掀扩容潮 地方资本将成大赢家
似乎预期保监会新一轮审批大幕将要开启,几十支准备筹建新公司的人马已经等候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中国保监会大门外。业内人士由此预计,保险机构主体有进一步扩容迹象,而从现在的情况看,国有企业特别是地方国有企业有望成为本次扩容的大赢家。
据了解,目前已经或计划递交筹备申请的保险公司中,很大一部分为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发起组建的本土保险公司,主要集中于广西、山东、江西、河南等地,这些地区将有望实现地方保险法人公司的零突破。
背靠大型国企股东
各路资本蠢蠢欲动。一张有关待筹保险公司的名单近日流传于保险业高层圈内,据悉,这些保险公司包括:北部湾、泰山、同泰、中安、信安、中原、安康、中融、人和大众、德康等至少二十多家。
这些待筹险企的特点有:姓“财”多于姓“寿”,当地政府部门牵头筹备,股东主要是当地大型企业,当然也有地方民营企业的龙头参与其中。注册资本金基本都一步到位,达到或者超过了监管规定的全国性保险公司5亿元注册资本金的最低出资额,有的甚至超过了20亿元,股东资金实力可见一斑。
业内人士表示,受2004年18家获保险牌照的民营资本有多家“胎死腹中”的影响,保监会更鼓励有资本实力、战略投资目的和可持续出资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特别是大型国企投资保险业。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筹备较为充分、股东财力雄厚,由广西金融投资集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广西农垦集团等发起设立的北部湾财产保险公司,和由山东多家制造业、汽车业大型国有企业发起设立的泰山财产保险公司相对更被业界看好。
受关注较多的还有总部拟设于郑州的中原财险。中原财险的筹备进程可谓一波三折,在位于深圳的东安财险因股东原因落地艰难的背景下,中原财险筹备组与之就借壳筹建问题进行了商谈,但最因价格分歧没有达成一致。中原财险最后不得不放弃借壳方案,改为集中力量申请新设,并对股东发起人进行了调整,股东多为河南当地大型企业,并再次向保监会申请筹建。
至于这些地方资本为何不约而同选择财险领域,可能和目前保险市场的竞争态势有关。因为相较之下,财险在整个保险业中更具发展潜力,且财险市场的竞争相对没有寿险那么激烈,亏损期也相对短一些。而且本身地方国企具备大量的财险投保需求,设立财险公司也不失为一举两得,公司一旦成立后,成立初期“靠股东吃饭来喂饱自己”应该不成问题。
地方政府暗中力挺
与以往几批新筹保险公司有所不同,这批待筹的保险公司并非集中于京沪深一线城市。“由于不少保险公司发起人为二线城市知名企业,加上当地政府的力挽声势,总部设置地便容易倾向于股东的注册地。”上述人士透露说。
除了资本雄厚外,这些地方法人保险公司背后无一不是地方政府主导筹建。据业内人士透露说,泰山财险就是由山东省金融办牵头负责筹备的,而北部湾财险、中原财险等背后也分别有广西自治区政府和河南省政府的暗中力挺。
“监管部门的一个重要思路就是和地方政府联动,在保险业务和新公司设立上合作。总部经济是地方政府设立保险公司的一个重要动机,由地方政府做牵头人,一方面凸显出地方政府对设立本地保险公司的重视,另一方面也为了便于与保监会沟通,以期尽早拿到牌照。”上述人士分析说。
在各路资本蜂拥保险业的大背景下,广西、山东、河南发起设立法人保险公司并非个案,这种以地方政府牵头、本地企业参与发起的模式在国内保险业正渐成气候。在业内人士看来,设立本土保险公司对地方经济最大的意义在于,保险资金沉淀后将可有力支持当地地方经济建设,从而避免目前保险资金上缴区外总部,造成当地本土资金流失,有助于实现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目标。
(中国证券网 2009-10-20)
健康险分水岭渐明 专业服务成取胜之道
有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开始尝试着在中高端健康险领域开拓业务,但实际结果并非个个都能符合当初的预期。
从国内保险市场上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究其原因主要是目前中高端健康保险还存在较高的门槛。一方面,大多数国内的企业对于纯消费型的健康保险接受度较低,还需要一段时间的消费认知;另一方面,中高端健康保险的高端服务需要强大而专业的医疗网络和客户服务平台作支撑,这需要庞大的资源支持。
健康险的市场定位在新医改方案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思路,其中一点就是大力开发个性化的产品,提供优质的健康保险服务,满足中高端人群的高端和多样化的医疗保障需求。
与此同时,在过了当初进入中高端健康险领域的“冲动”后,是否真的有能力在专业健康险市场上继续开拓的“分水岭”也渐渐出现了。平安健康保险公司总经理助理吴新春日前称,相比普通的商业健康险,中高端医疗险进一步放宽了对特需医疗、自由选择医院、自费药报销这三个环节的限制,使被保险人就医更加人性化、保障更为充足,可以不受社保范围限制。
“近年来,我国企业对员工健康状况关注度大幅提升,保险意识逐渐加强。今年6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通知,企业职工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免税额度,分别由工资总额的4%提高到了5%。如果说之前企业为员工购买健康险产品仍只是处于犹豫状态的话,那么这个税收优惠政策,则是给出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一些企业的确会去思考如何用国家鼓励的方式为员工选择健康医疗保险。”吴新春称。
“新医改”政策明确了近期(到2011年)和远期(到202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并提出“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这为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参与政府经办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更好地发挥健康保障和健康管理作用提供了重要契机。同时,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业务平台、商业保险公司按商业化模式运作的“结合型”健康险业务试点,将面临巨大的发展空间,以此进一步提高公众的保障程度。
但由于市场培育、消费观念、医疗网络建设等因素的掣肘,部分所谓专业健康险公司的业务来源依然和传统寿险公司并无太大差别,而平安健康险公司则是花了几年时间,才建立了全球医疗服务协作网络和客户服务响应系统,才能够为团体和个人客户提供完整的医疗保险、健康保健、专家咨询和紧急救助等保险保障和保险服务。
吴新春表示,是否能够提供这类真正体现专业健康险公司特点的服务,已然成为划分专业健康险公司的“分水岭”。日前平安健康险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推出了一款名为“员工健康管家”的医疗保险新型产品,作为企业员工综合福利保险的有效补充,可根据不同情况为企业量身定制医疗保障方案。
为了增加类似产品的吸引力,各家公司都往自家的产品上增加了不少附加服务。以上述产品为例,部分服务内容并非是保险公司有能力提供的,吴新春对此表示,专业健康险公司则倚重于强大的医疗机构网络的支持,“如果没有强大的医疗网络的支持,专业健康险公司的专业性会打折扣。同时,由于这些资源的获取是有成本的,而平安健康险公司则可以依靠平安集团‘集中采购’的优势,可以以比较低的价格获取资源,最终也能体现在保单价格上。另外,平安健康险不会自建销售队伍,而是依靠同一集团内的平安财险和平安养老险进行交叉销售,以达到客户需求深度挖掘的目的。”(第一财经日报 2009-10-20)
环境责任险难题待解 保监局险企联合建言
由于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中国环境污染责任险自诞生之日就显得先天不足。加之政府支持力度不足,保险公司缺乏热情,环境责任保险在成长过程中更显得乏力。这种“绿色保险”应该如何突破尴尬哪?监管机构和保险公司仍在探索有效途径。
近日,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的重庆、宁波、湖南三省保监局和人保财险联合向保监会上交了《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开展情况、问题和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法律开辟市场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所以又被称为“绿色保险”。中国环境污染责任险自诞生之日就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像其他责任险一样,业内一致认为,这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行起来的最大难题。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环境责任保险主要是保障公众利益,而企业在购买之前更多会出于成本考虑,所以只靠保险公司推行起来确实比较困难。
“另外,国家法律对于污染的责任归属,以及惩罚力度都尚未明确,这些都属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行的拦路虎。”上述业内人士说。
此次保监会收到的上述《建议》明确提出,在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对环境风险大的行业,如石油、化工、造纸等,应规定实行强制保险,在其他污染相对较轻的行业,可实施政府引导下的自愿保险。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如果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真的能够成为强制保险,将为财险开辟出很大的一块市场。但是他也强调,新《保险法》而若要实行强制投保,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损失评估、责任范围、赔偿限额、索赔时效等关键问题也都需要时间解决。
除了法律层面的保障以外,《建议》还提出,政府应该加大对投保企业的支持,例如提供税收、风险保障基金等深层次的措施。
基础尚待完善
“我们公司的确开发过一款环境责任保险,由于是从国外直接引进的,所以投保流程相比较而言有点复杂,保费也稍高。”一位财险公司的市场负责人表示,目前这款环境责任保险的市场销售状况并不乐观。
“究其原因还是缺乏历史损失数据,加上业务量小,风险概率难以确定,保险产品合理定价难。”上述负责人表示,“没有根据参保行业特点量体裁衣,产品缺乏吸引力,也是销售不佳的重要原因之一。”
《建议》表示,监管部门应该要求各地建立风险数据库。收集各地区以往年度重点行业的环境污染事故数据,以及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风险企业的目录,为保险公司创新产品、合理厘定费率奠定基础。
针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行问题,保监会发言人袁力曾透露:“下半年将根据各地的情况以及对环境污染保险的需求,来推出更适合于这项业务发展的产品,满足企业和社会的要求。”
《建议》也表示,保险公司应该逐步开发保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更加贴近市场需求的保险产品,加强公司间协作和信息共享,提升行业承保、理赔专业技术水平。
业内的一位高层称,《建议》的提出主要是为了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但是真的实行起来,需要时间磨合,另外也需要监管部门出台规范,让投保环境责任保险有章可循。(每日经济新闻 2009-10-21)
境内优先分保取消 保险三巨头或受益
10月1日起实施的新《保险法》取消了原来有关“境内优先分保”的规定。上海证券的保险研究员刘洋认为,保险法的修订有利于增加直保公司与再保公司谈判的筹码,国内的保险三巨头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有望从中受益。
境内分保企业不再优先
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因此,再保险被视为“保险的保险”。
据了解,新《保险法》取消原《保险法》中第103条规定:“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以及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限制或者禁止保险公司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或者接受中国境外再保险分入业务。”
新《保险法》仅在第105条对此做出下列表述:“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再保险,并审慎选择再保险接受人。
上海证券的刘洋在最新的研究报告中指出,新《保险法》取消了有关“境内优先分保”的规定,源于在当前国内的再保险市场中,慕尼黑再保险、瑞士再保险、通用再保险等国际一流的再保险公司已经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市场地位,而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的承诺,至2006年底,我国再保险市场已经完全实现了商业化运作,因此取消该项规定是对现实情况的客观反应,由政府从法律上给予了外资再保险公司同等国民待遇。
增加直保公司与再保谈判筹码
刘洋指出,国内的再保险公司仅有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此次修订进一步表明了监管部门对引入国际经验、促进再保市场竞争的积极态度,有利于增加直保公司与再保公司谈判的筹码,保险三巨头国寿、平安、太保有望从中受益。
某券商保险行业研究员说,“保费分得多的公司费率相对会有优惠,因为分保的费率也和保费的规模大小有关系,也可以理解为代销。”所以保险三巨头会从中新规定中受益。
该研究员表示,在分保的对象方面国内已经没有禁止了,只是法律上比较滞后,这次才进行了相关修订。
他表示,一直以来,直保公司可以和再保公司谈费率问题就要涉及价格,如果外资公司的经验可以做,有些不用提价就可以做,而中再不一定能做。现在大部分商业保险的重疾险都是和外资再保险合作得多。以前法定分保20%是人身险以外的业务,按世贸要求,2006年应全部取消这种规定。目前执行的情况据他了解是没有法定分保的说法。
弥补小公司资本规模
业内人士表示,从国际上的经验来看,再保险通常是国际性业务。虽然“境内优先分保”政策取消后,我国保险业会出现贸易逆差,需尽快改变国内再保险市场发展落后局面。但当前国家外汇储备仍充裕,使国内险企有可能选择部分国内业务向国际市场分保。一旦发生赔款,保险公司可从国际再保险市场分摊回外汇赔款,有利于我国国际收支平衡。
上述人士称,随着我国分出业务的增多,也会带来些回头业务,分入业务所收取的外汇再保费及向国外再保险公司分出业务所收取的再保险佣金,均可部分弥补分出业务的外汇支出。
同时,再保险的存在和发展可以弥补小型保险企业的资本规模、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劣势,使得小型保险公司得以生存,由此促进保险业的竞争。
(每日经济新闻 200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