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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县按照“以收定支”的办法
积极试办大豆种植保险
王荣厚 肖景军
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保障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虎林县保险公司1989年在当地两个农场的5个连队试办了大豆种植成本保险。1989年共承保大豆2.15万亩,保险费收入7.53万元,支付赔款2万元,赔付率为26.6%。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不但支持了地方的农业生产,减少了农民受灾后的优虑和损失,也为我们继续在农村开办种植业保险,探索了一条可行的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