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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证据是诉讼获胜的关键
邹大昌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安顺分公司,贵州 安顺561000)
一、案情简介 A某于2000年10月19日向某市某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第三者贵任险和附加险,其中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380 000元,被保险人为B某,保险期限自2000年10月20日零时起至2001年10月19日24时止,A某交纳保费125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