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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监管机构延伸问题探索
谢宪
中国保险业已经站在新起点、进入新阶段。在这个特殊历史时期,保险监管机构的自我完善尤为重要。而其中最迫切的课题之一,就是机构延伸问题。
一、 保险监管机构向地级市延伸已势在必行
保险监管机构向下延伸,就是在当前已设立3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保监局的基础上,向地级市延伸设立监管分局,这是目前加强监管的客观需要。
1,保险机构发展的需要。随着国内保险业的迅猛发展,保险分支机构快速增加,但保险监管机构向下延伸事项却未能同步进行。与银行业监管体系相比,差别非常悬殊,以江苏省为例:从表1可以看出,人民银行与银监局在江苏省全省12个地级市分别设有二级派出机构;在各县及县级市,人民银行全部、银监局部分设有三级派出机构。而江苏保监局辖下却是一片空白。从现有监管人员编制数看,人民银行达4265人,加上银监局的811人,银行业监管力量超过5000人,而保监局只有60人。虽然各监管机构的职能作用不一,但也不应在机构人员上存在这么悬殊的差别。从某种意义上说,由于保险业独特的展业方式、数量庞大的营销队伍,以及涉及各行业的兼业代理机构,因此监管范围更广、任务更复杂、履行职责更困难,这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