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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定富:保险业发展波澜壮阔60年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保险业走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60年来,中国保险业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努力,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行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60年的不平凡发展历程 1949年,我国第一家国有保险公司成立,标志着新中国保险业的创立。1958年起,国内保险业务全面停办,保险业发展出现停滞。1979年保险业恢复经营至2002年,以一批股份制公司设立、《保险法》颁布实施、中国保监会成立等重要事件为标志,是我国传统保险业向现代化保险业发展探索转折时期。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实施为标志,保险业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驶入了健康发展的快车道,正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偿付能力充足、综合竞争力较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现代保险业。 二、保险行业实力显著增强 一是市场体系日益完善。初步形成了多种组织形式和所有制形式并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保险市场体系。从类别看,有综合性保险公司、专业性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还有许多专业性中介公司;从所有制形式看,有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民用资本控股、中外合资、外资独资等形式;从组织形式看,有股份制、相互制等形式。保险公司数量由初期的1家发展到120家,其中有6家公司在境内外上市。二是行业规模快速扩大。保险业恢复经营以来,我国保费年均增长20%,2008年保费收入近万亿元,世界排名第六位。保险业务领域也不断拓展,基本覆盖了所有可保的风险领域。保险资产规模迅速增长,目前达到3.7万亿元。保险业积累第一个1万亿用了55年,第二个1万亿用了3年,第三个1万亿仅用1年多一点的时间。三是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保险公司按照现代保险企业要求,在内部控制、管理、技术、服务各个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保险业在金融行业中最早对外开放,积极稳妥的对外开放政策为中国保险业带来了先进经营理念、风险管理技术、企业管理经验和保险营销技术。四是国际竞争能力明显增强。中国人寿、中国平安进入世界五百强,中国人寿成为全球市值最大的寿险公司,中国保险业已经在世界保险业占据重要一席之地。 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保障经济平稳运行。2002年以来,保险业累计赔付保险金额超过1万亿元,在应对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仅2008年应对雨雪冰冻和汶川地震赔付就超过100多亿元。积极跟进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上海两个中心建设、天津滨海新区建设等提供配套保险保障。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支持国家经济发展“走出口”战略,今年将为国内企业出口提供担保和风险保障800多亿美元。二是服务改善民生。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健康保险,为人民群众未来养老和医疗积累准备金近2万亿元。积极拓展企业年金市场,保险业承办的企业年金占全部法人受托业务的90%。积极支持国家新医疗体制改革,河南新乡、江苏江阴等地试点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三是服务新农村建设。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呈现快速发展局面,开办农险险种达到160多个,政策性农险试点范围逐步扩大,2008年农业保险责任金额达到近2400亿元。小额农村人身保险试点逐步推广,2008年承担保险责任280亿元。保险业在14个省114个县参与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此外,积极探索农房保险、小额信贷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外出务工农民保险等其他涉农保险。四是优化金融结构。商业保险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是缓释了储蓄过快增长的压力,优化了金融资产结构,提高了金融效率。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3.4万亿元,成为资本市场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保险业积极投资国家基础设施,开展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试点,一方面为经济建设提供了资金,另一方面取得了较好资金运用收益。五是参与社会管理。通过推动发展煤炭雇主责任保险、交强险、医疗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等险种,分担政府责任,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保险监管发生深刻变化 一是树立了科学监管理念。在理念上实现了从“就监管论监管”向“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的根本转变,更加注重消费者利益保护这个监管的根本目的,更加注重依法、科学、有效监管这一原则,更加注重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更加注重法制、信息化等基础建设。二是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保险监管由人民银行一个处、一个司,发展到目前的保监会及其35个保监局。保监会机关内设了5个非常设委员会,建立了监管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负责制等机制。三是保险理论不断丰富成熟。提出了保险业发展阶段理论,作出了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的判断。发展了保险功能理论,创造性地提出现代保险不仅具有经济补偿功能和资金融通功能,还具有社会风险管理功能。提出了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理论,保险业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及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四是监管实践取得重大进展。初步形成了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和市场行为监管三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框架,健全了政府监管、企业内控、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范体系,构筑了以公司治理和内控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的防范风险的五道防线。加强监管创新,实施分类监管,积极推动效益监管。正因为监管理念、监管体制机制、保险理论和监管实践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保险业不仅有效防范了风险,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考验,而且还化解了利差损等历史积累的风险。 五、全社会保险意识显著提高 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保险工作,更多地尝试运用商业保险手段辅助社会管理,同时积极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人民群众保险意识明显提高,知道保险的人多了,关心保险的人多了,买保险的人多了,得到保险保障的人多了。保险理性消费意识也明显提高,不再是盲目购买保险,而是注重根据自身实际有选择购买,同时更加注重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权意识明显增强。这对保险业更好地开发产品、改进服务起到了有力促进作用。 站在新起点,进入新阶段,我国保险业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推动经济发展服务、为保障改善民生服务、为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为维护金融稳定服务不动摇,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国保险报 2009-09-23)
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希望精算师把好风险关
9月17日,在昆明开幕的第十届中国精算年会上,中国保监会副主席、中国精算师协会会长魏迎宁将精算师称为第一线风险管理者,希望他们参与公司重要决策,把好风险关;通过完善精算制度强化风险管理。“精算师要勇于对违背精算原则和加大企业风险的行为说不”。引导公司建立新的风险管控体系 “实践证明,寿险精算制度在寿险业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魏迎宁介绍,中国保监会始终高度重视精算工作,尤其是精算制度建设工作,以1999年发布《精算规定》为开端,逐步建立了包括精算规定、总精算师制度、精算报告、内含价值报告、生命表在内的较为完整的精算制度体系。 魏迎宁表示,在过去一年里,中国的精算研究工作对我国寿险业的主干业务——分红和万能保险的研究,有利于统一行业标准,消除风险隐患;对会计准则研究,也将助推中国的保险会计与国际会计准则平稳接轨。 精算师职业价值逐步提升 中国精算师协会的成立,使中国的精算事业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目前协会拥有312名个人正式会员,229名个人准会员,71名单位会员。 魏迎宁介绍,“为了使我国精算考试制度得到国际认可,中国精算师协会制定了新的考试制度。”新的考试体系将于2011年启用,它兼顾了国际标准和中国国情,为中国精算师协会申请加入国际精算师协会奠定了基础。截至目前,通过中国精算师考试体系已产生141位中国精算师,839位中国准精算师。 中国精算师协会已制定《中国精算师协会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并就精算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不定期专业培训。在过去的一年里,先后与北美精算师协会、英国精算师学会等国际精算组织联合举办了风险与偿付能力国际研讨会、财务报告与精算实务国际研讨会等。 职业道德比专业技术更重要 魏迎宁希望精算师们要始终坚持审慎原则,把这个基本原则贯彻到各项精算工作中去。 魏迎宁特别强调,精算师的责任不仅是对公司的股东、董事会和经营层负责,为公司创造价值,而且要对被保险人负责,要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一名优秀的精算师不但要有坚实的技术、丰富的经验,更要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在精算师资格考试、继续职业教育中,职业道德教育也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金融时报 2009-09-18)
周延礼: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把握五个环节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近日撰文表示,中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要将国际经验与中国具体国情结合起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鼓励保险公司逐步开展地震保险等巨灾保险业务,引导保险公司采用市场化运作和再保险等手段,借助资本市场分散巨灾风险,协助政府开展风险管理,逐步建立风险共担的巨灾保险保障机制。 他提出要重点把握以下五个环节: 一是建立巨灾保险基金。由政府和监管机构牵头建立巨灾保险基金。二是构建巨灾风险分担机制。三是开发新型巨灾险种。四是实施差异性费率。五是完善赔付体系。(上海证券报 2009-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