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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险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王保中 程丹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国家“九五”期间经济发展的核心内容,也是我国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保险界应把其作为重要课题深人研究。
    一、对保险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界定认识
    要转变保险经济增长方式,首先必须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特定含义进行界定。所谓经济增长,既包括数量和规模的扩大,也包括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它是质和量的辩证统一。经济增长方式的本质内容是生产要素的分配形式和使用方式,它分为粗放型(外延型)与集约型(内涵型)两种方式。所谓粗放型的增长方式主要是依靠生产要素数量的扩张实现经济增长,它是以计划经济体制为前提的;而集约型的增长方.式主要依靠生产要素效率的提高实现经济的增长,它是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前提的。保险经济增长虽然受到国民经济大环境和自然灾害发生程度的制约,但从本质上讲,还是必须依靠生产要素效率的提高来实现经济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