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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原则

姚新超

    在海上保险中,投保人同样必须遵守保险利益原则.但与其他险种相比,海上保险中的保险利益问题更为复杂。本文拟对此进行分析探讨,以期有助于我国海上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保险利益的实践意义及实现条件
    我国《保险法》第11条第3款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这里所说的“利益”,实质上是一种与保险标的有密切联系的经济利害关系.即如果保险标的不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可因保险标的安全无恙而保持或取得经济上的利益;反之,如果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会因保险标的的灭失、损坏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