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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息过后:保险市场波澜不惊
 
    8月18日17时,央行宣布自8月19日起,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7个百分点,其中,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2.25%上调至2.52%,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则由现行的5.85%上调至6.12%,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长期利率上调幅度大于短期利率上调幅度。
  在各界纷纷评价加息已无悬念、加息总体利好的背景下,加息对于保险业的影响,更显得波澜不惊。“保险产品设计和费率制订有一个较长过程,不可能立即随之生变,投保人亦或承保人对加息的市场敏感度并不高,是基于保险业的特性所在,即加息对保险市场的影响相对滞后,并不直接。”复旦大学保险系主任徐文虎教授称。
  “利率敏感”相对滞后
  “今天上证国债指数下跌了千分之二点七,股市低开高走,基本消化了加息的影响,源于市场对经济走势总体预期看好,这一点加息不会造成多大影响,特别是对保险业而言。”工商银行汇率分析专家肖雄文指出,就国债而言,保险机构已经买进的国债,其收益率有可能面临一定的下跌风险,将来再买进的国债或其他产品,却有可能获得更高收益。
  “和证券市场相比,保险市场对加息的市场敏感度没那么高,反应相对滞后。”徐文虎认为,从保险业总量看,主要集中在长期寿险业务,保险产品受制于保障内容和费率计算等一系列工程,加息能够减轻寿险的利差损压力,在国家总体银根趋于紧缩的形势下,抑制投资过热的加息手段,会从另一个方面影响到保险业,如资金流量相对向银行吸引,但短期内加息幅度不大,不会产生明显反应,间接上对保险营销也不会产生很大影响。
  有业内人士指出,虽然调息之后,各种金融工具的运作可能发生变化,各公司在资金运作时会作相应调整,但其影响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显现出来,比如利率提高对于投资策略的影响,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分析才能得出,“毕竟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利率敏感度,要看公司基础利率产品形态采取不同应对方式。”
  当然,对消费者目前尤其关注的银行保险而言,从短期看,加息可能使万能险的收益增加到一两个月后才能有所体现,但从长期来看,因保险产品自身特点,加息带来的投资收益提高会完全体现出来。以万能险为例,目前在银行销售的万能险都具有投资保底(按有关规定其保底利率最高为2.5%)和息涨随涨的功能,再加上其灵活支取、自由追加等特点,会显现出巨大优势。
  “保障功能”是根本
  加息之于保险业的“利与不利”讨论中,多数观点认为,不利影响在于保险产品尤其是银保产品的销售可能会受到波及,这引发了针对保险产品功能重理财,还是重保障的争论。
  “受加息影响产生的存款收益和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完全不冲突,投保人现在交纳保费是为了今后一旦出现问题拥有保障,和存款收益高低完全不是一回事。”某业内人士分析,随居民收入增加、保险保障程度提高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多元化,居民投保意识和投保能力不断增强,说明市场对于保险的需求表现为一种刚性需求,投资市场利率的提高并不会影响到市场对保障功能的需求,因为保险的最基本功能在于保障,不在于增值服务,虽然对一些具有理财和保障双重功能的产品会产生一定影响,但这并不构成主流。相反,随整个市场的利率水平和资金成本提高,借用资金的代价也随之高涨,从资金运用的角度来看,是一个长期利好措施。
  也有观点认为,目前不少投保人的投保意识中,仍然倾向于选择保障兼储蓄和分红功能的产品,但产品既要有保障功能,又要有理财功能,显然利率就上不去。“因此有人预期,以后有可能会卖两种功能相对单一的产品,如一种是专门的保障类保险,一种是专门的高风险投连和分红产品。”某中资寿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称。
  产品设计可融入“加息”因素
  中国人寿有关人士指出,一般寿险公司尤其是较多经营长期保障型产品的公司,应更多关注业务本身,不应对利率变化如此敏感,“重要的是,在新产品设计中融入加息因素,增强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和吸引力。”
  在保险“国十条”的政策东风下,保险业的外部经营环境正在改善,随政策的扶持和推动,增强保险覆盖面和提高产品开发创新能力正在掀起热潮,“把加息的因素考虑进去,对后期产品的推出和宣传都有好处。”徐文虎指出,如长期保障型产品,加息后可在承保责任上增加保障内容,提高保障程度,保障范围扩大,并在宣传时突出出来,告知消费者,变加息看似“不利”的因素转化为有利因素。
  无疑,如果通过增加保障程度和服务项目等措施,让客户明显感受到加息本身幅度并不大、影响不大的市场判断,能在很大程度上抵御市场关于加息的不同预期可能引发的产品销售不畅现象。
  在利差损产品减轻压力的同时,加息使保险资金运用可能获得较好回报,是业内普遍一致的观点。“特别在债券市场,保险资金是第一大户,利率价格的提高相对会提高投资回报。”徐文虎指出。
  “对期缴产品多、产品结构好的大公司而言,肯定是利好。但对产品质量不高、大部分是趸交产品的小保险公司,可能保费收入会受到影响。”前述财务部门负责人称,通常代理人业务做得好、期缴业务多的公司会从加息中受益,因此公司的产品开发要研究利率变化和利率走势,以其利率变化对产品销售和保险企业长远经营的影响,据此修订和开发保险产品,调整保险企业的经营策略。
  财险公司:平静从容面对加息 
  连日来,保险市场人士纷纷对央行加息发表看法。相对寿险公司而言,财险公司面对加息则显得平静从容许多。
  阳光财险分管投资的副总裁王德晓表示,从宏观层面看,我国整体经济向好,加息是为了抑止经济“过热”。从市场层面看,加息将导致债市下跌,并提高债市市场到期收益率,所以不利于债市的短期投资者,但有利于像寿险公司这样以负债匹配为原则的长期投资者,因为他们可以买到到期收益率更高的债券,作为他们的负债配置。从权益市场看,虽然短期可能会有些冲击,但长期仍然看好,不会改变保险公司的投资策略。
  针对某些寿险公司已经开始做应对有些产品退保的准备工作,王德晓表示,财险公司不存在此类问题,因为财险公司销售的大多数是纯保险产品,而有退保之虞的将主要是寿险公司的储蓄型或投资理财型产品。
  王德晓的观点得到了安邦保险公司银保部总经理张亮更详细的解释。张亮说,财险公司的产品,大多数受利率变化影响比较少,主要是和利率联动产品,适应加息周期,对客户有好处。一小部分投资型产品,和利率变化相关,但只有200亿左右,量不大,保单数量更少,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也不会出现退保现象。张亮表示,总的来说,对保险公司而言,加息是好事,好影响多于坏影响。债市和利率挂钩,但债市长期向好,股市在加息后可能有小幅震荡,但保险公司资金大部分投在债市,对利率变化不太敏感。
  人保财险湖南省分公司责任信用/意外健康保险部总经理曾康乐明确表示:“此次银行加息对保险业有消极影响”,但他说,其中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影响不大,消极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寿险公司方面。曾康乐说,因为寿险的储蓄性保险的比重较大,储蓄性保险的吸引力主要是利息。银行利息提高了,人们购买储蓄性保险的热情就会降低。
  加息之于保险:一半“海水”一半“火焰”
  8月18日,央行宣布于19日起分别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至此,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过去的2.25%调高到2.52%。
  “2.52%”意味着什么?
  “保险业自1999年将寿险保单的预定利率调整到2.5%以后,直至今天都没有进行过任何调整。然而从1999年到今天,央行已经数次运用利率工具调控宏观经济。如今,央行的官定利率已经达到2.52%,比寿险保单的预定利率高了0.02个百分点。这一数字也许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保险相对于存款的优势在逐步丧失,保险产品即将面临被其它金融理财产品‘挤出’市场的尴尬境地。”某保险业内资深人士如是说。
  对于这一观点,有的学者则持异议:“保险的功能归根结底在于保障而非投资,因而利率的变化对于保险的影响应当不会很显著。毕竟,消费者购买保险的目的在于寻求保障而非投资获利。”
  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简单分析一下保费收入的构成结构便可以得出结论。从整个保险市场的保费收入来看,单纯的保障型保险产品保费收入占比非常低。相反,储蓄和投资型产品的保费收入占比却比较高。如此结构说明至少目前大多数消费者购买保险不仅仅是出于寻求保障的动机,在更多时候他们谋求的是保险的理财功能。因而,有专家称,“直接承保业务对利率的反应是非常敏感的,对于传统寿险产品更是如此。”
  承保业务面临“海水”挑战
  加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无疑是一把双刃剑。利息的升高会提高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但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小觑。
  “高利率使得低利率寿险产品的吸引力降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客户需要寿险公司提供更高回报的产品。与此同时,由于加息后的市场利率将随着官定利率的上升而上升,这使得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有所提高。”理财专家的如上观点使我们似乎可以断定,在消费者需要高回报的产品和市场上其它金融理财产品收益率提升的双重压力下,传统的储蓄型保险产品正在面临一场“要么调高预定利率,要么降低保费”的两难选择。
  对于以2.25%为保底利率的分红险产品而言,状况似乎也并不乐观。过去几年,分红险的收益率都维持在3.5%至4%之间。如今央行加息后,消费者的投资收益预期将有所提高,加之市场上其它金融理财产品的竞争,分红型保险产品也很有可能面临逐渐萎缩的市场前景。
  投资收益或将“红红火火”
  谈及此次加息对保险投资的影响,专家们普遍认为,加息对于保险投资总体而言是利好消息。
  由于保险资金运用更多地投入到了固定收益类的产品中,因而对于增量投资,也就是新的投资而言,加息是件好事,可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收益。对于存量投资而言,因为保险资产中的资产匹配管理,老的资金已经按照预定计划投出去了,因而影响不大。
  尽管业内人士普遍看好保险投资收益,但是诸多人士也表示此次加息将“影响我们的短期投资策略,尤其是资产配置,但是影响力度有多大,还有待于观察市场进一步的反应。”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正阳说:股市对利率反应最为灵敏,本次加息将不可避免对股市带来冲击。央行加息在短期内对于股票市场而言是利空消息,尽管今天的股指有所上涨,但是遇到加息冲击,短期内预计还会继续下探。然而从长期来说,央行加息对于股票市场的影响尚不明朗。
  对于债市对此次加息的反应,陈正阳认为,“债市肯定会下跌,中国目前进入了一个加息周期,在这样的环境下,债市有进一步下跌的趋势。对于债券投资仓位比较轻的保险公司而言,应该算是个利好消息,可以买到更便宜、到期收益率更高的债券。”
   “加息必然会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抑制消费,大部分行业的预期利润都会有所下降,因而企业会增加控制成本的力度。这一点也许会间接影响企业年金的业务运作。由于加息,客户对于投资收益的预期将提高,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我们投资收益的压力。”陈正阳如是说。
(金融时报2006-08-22)
 
                                        2006年:重启巨灾保险的机遇
 
    2006年,巨灾迭生。5月中旬,今年第1号台风“珍珠”就登陆东南沿海地区,时间之早历史罕见;7月14日开始,第4号强热带风暴“碧利斯”催发了湖南东南部、广东北部的特大暴雨,湘江、北江发生特大洪水;7月22日,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发生5.1级地震,并发山体滑落;同时段里,台风“格美”、“派比安”接踵而至,横扫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等省。“桑美”与“宝霞”目前也正在横扫东南沿海富庶经济带。
   根据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最新统计数据,截至8月13日23时,仅超强台风“桑美”就造成浙江、福建、江西、湖北等四省592万人受灾,因灾死亡213人,失踪160人,紧急转移安置174.6万人;倒塌房屋6.1万间,损坏房屋37.1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16.6亿元。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巨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已超过1000亿元。
   在一组组庞大数字后面,是灾区交通、通讯、电力、供水、水利等基础设施受到无法进行数量统计的破坏,这不但影响了灾区当下的生活安排,对灾后重建的制约亦异常深远。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在各类自然灾害中,台风、地震和洪水造成的损失最为严重,所造成的损失占到损失总量的80%~90%。并且,伴随我国经济的迅速增长和全球大环境下自然灾害发生频率的升高,造成的经济损失呈明显上升趋势。
   国家减灾中心主任、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前不久对媒体有这样的发言:相比当下抗击巨灾的艰难工作,“减灾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减灾包括的灾后重建和灾害应急管理这两个课题,在台风、地震、洪水等巨灾面前显得异常艰巨。于是,以财产保险为主体的巨灾保险进入了各界视野。
   减灾体系:巨灾保险缺位
   “桑美”肆虐之时,今年巨灾的减灾工程已经全面展开。自灾情发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以民政部门为主导、联合了防汛、气象、卫生、地震、水利、农业、发改委、财政、交通等部门的救灾工作组深入灾区,指挥灾害应急和灾后重建工作。各级财政下拨的应急资金陆续到位,救援物资大量运往灾区,应急预案正在逐步实施。
   与此同时,社会救助体系高速运作起来。社会各界捐助的善款不断涌入慈善账户或直抵灾区,中国红十字会、民间非政府组织、社会知名人士等多方筹措的救援物资及时发放到了灾民手中,1998年大洪水时全国人民救助灾区的场面再次出现。在政府和民间组织的努力下,广大受灾地区基本实现了“有饭吃、有房住、有病能医治”。比如,云南省昭通市已制定、实施遇难者家庭每人1000元丧葬费的财政补贴方案。
   但是,目前我国减灾体系中的灾害应急管理,主要工作由民政、地震、防汛抗旱等政府部门承担,灾前的民众参与和商业保险保障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巨灾风险后的灾区重建基本靠政府补贴和社会捐赠,主要用于解决公共设施和最困难群体的住房恢复重建,一般公众和企业的财产损失常常是“听天由命”。
   前不久,北京师范大学灾害与公共安全研究所赴湖南灾区的田野调查证实了这样的现实状况:在灾后重建中,政府财政承担了最主要的赈灾重建任务,却造成突发性财政负担,兼顾全局难度很大,风险管理成本和能力接受了严重考验;社会捐赠所能承担的任务有限且具有随机性,两者合力也只能解决吃饭、喝水、应急医疗等最基本的重建任务。
   另据相关统计数据,在我国,由地震灾害导致的经济损失中,保险公司通过支付保费承担的损失不超过5%,剩余的95%都要由个人(家庭)承担。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去年8月底美国“卡特里娜”飓风过后的灾后重建,美国保险业承担了25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根据美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公司的估测);在日本,政府主导下建立的地震巨灾保险体系也运作多年,这让时常面对地震巨灾风险的日本国民具备了较强的减灾自救能力。
   我国巨灾保险并不是完全空白的。自20年前我国保险业开始市场化改革以来,商业保险公司就开展了巨灾保险业务——主要是地震保险。但因为巨灾风险的集中性和损失的巨大性,商业保险公司对巨灾保险一直采取的是谨慎的承保策略。就地震保险而言,1996年一度暂停;当前虽有商业保险公司已经开始试水企业地震财产保险,但是,家庭地震财产保险缺失。“谨慎”承保策略下的巨灾保险业整体上处于暂停的状态。
   由于巨灾保险对于巨灾风险的防范和减灾的突出作用,成为了各方奔走的主要动力。巨灾保险首先保护了个人和商业免受或降低财产损失,通过灾前和灾后的筹措资金,增强受灾个体对灾害的缓解和预防。巨灾保险还被形容为巨灾后经济持续发展的“发动机”,通过事先开通的资金流入渠道,实现巨灾之后全社会财务的迅速复苏。
    受灾民众:保险意识觉醒
    2005年江西九江“11•26”地震后,巨灾保险首度进入灾后重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独家开发、设计的“大地解忧”房屋地震保险在九江开始试点。但是,目前巨灾保险仍属于保险密度(人均保险支出)较低的险种,“原因在于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的缺乏”,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市场顾问魏乐这样表示。
  深圳平安保险的培训师方磊对“地震”满怀忧虑。7月22日近中午时分,一听到县上(盐津县)发生地震,远在深圳的方磊就往家里拨电话,听到家人都平安后才算定了定神。可是,接下来的这些天,一想到家里的电器商店在地震中彻底倒塌、货物尽毁,方磊满是愁容,“人是没事,可家里什么东西都没有了,下一步的生活问题非常大”。作为保险培训师,方磊早在家里开店之初就劝过父亲办理财产保险,他这样建议的原因只有一个:昭通地区是地震高发区,2004年昭通市鲁甸县“8•10”地震时,方磊正在家中探亲,“对巨灾没有足够‘恐惧感’,也就是缺乏风险意识,是人们不重视巨灾保险的主要原因。”在提交给深圳平安保险公司的关于巨灾保险的分析报告上,方磊有过这样的分析。
   与方磊的有所预见不同,广东省乐昌市的杨梓鑫对今夏的洪水巨灾则没有任何防备,“谁知道台风(影响)能到了乐昌”。在福建登陆的强热带风暴“碧利斯”带来猝不及防的特大暴雨,一时间浸泡了韶关、清远、惠州、潮州、揭阳、梅州等13个市、64个县,乐昌市是受灾最重的县级市之一,杨梓鑫所在的街区超市在三个小时的连续大雨后泡在了水里,洪水退去后可以回笼销售的货物销售价只有两万元,不到原来价值的十分之一。对于街口“200元保费=10万元保障”的财产保险宣传横幅,杨梓鑫这时候才意识到它的现实意义。
   “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也是公众减灾意识的内容之一,提高自身的保险、风险意识,是公众积极参与减灾系统工程的最佳方式之一”,乐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丘先生的观点得到了很多当前支持推动“巨灾保险”人士的赞同。如方磊、杨梓鑫一样,巨灾中的人们对巨灾保险的意识开始觉醒。
   政府部门:“保障”巨灾保险
   与保险业界一度暂停巨灾保险的市场举措相关联的是,当时国家对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巨灾保险业务的政策指导并未表现出“支持”的态度。保险产业政策对于巨灾保险(主要是财产巨灾保险)一般实行禁止承保或有限度扩展责任的承保政策,没有适用于地震保险等巨灾保险的独立条款和费率。
   巨灾当前,在承担巨灾风险的政府责任的同时,相关政府部门对巨灾保险的支持态度越来越明朗。今年6月,国务院颁布《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被保险业界称为“保险国十条”,该《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以“充分发挥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
   作为国家减灾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多次公开表示,巨灾保险是分担、转移风险和加强社会参与的重要手段,也是减灾的重要内容。原中国保监会财险部主任刘京生曾表示,在可望建立的中国巨灾保险制度中,国家将对保险公司巨灾责任准备金从财务政策和制度上予以确认,并将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并且还将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事实上,早在2003年,一份“关于建立我国家庭财产地震保险制度”的初步方案,就已摆上政府官员的案头。这份报告由中国保监会、中国地震局、财政部、中国保险学会等部门组成的地震保险课题组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完成,方案提出了“广覆盖、小保额,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建议在政府政策支持的前提下,整合政府、社会、个人三方面的力量,由商业保险公司遵循市场原则对地震灾害科学地进行承保与理赔。国家逐渐明朗的态度直接推动了巨灾保险重启的历程。
   值得注意的是,在地震巨灾保险的推动力量中,地震局和相关科研院所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多位专家都曾指出,我国暂停地震巨灾保险,是在保险业市场化改革初期缺乏科学的精算依据、地震等巨灾可能带来的风险无法预警控制这些状况下的选择。中国保险业总体规模小,如果缺乏精确的风险评估技术,承保能力必然呈现受制约状态,商业保险公司也会采取谨慎战略。
   在这种情形下,地震局和相关科研院所提供的地震风险分析和预警技术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这些研究机构提供的地震风险分析的智能处理技术为各商业保险公司精算、核保机构参考运用,如北京师范大学正在开展减灾与应急仿真试验室建设,成立了民政部/教育部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并拟建立区域综合减灾范式,这得到了来自政府决策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的广泛认同和资助。
    保险公司:重启巨灾保险
   目前,国内巨灾保险领域较低的保险渗透率是各商业保险公司憧憬的市场空间所在。在明朗化的国家政策和提高了的巨灾风险预警评估技术下,商业保险公司的巨灾保险计划纷纷出炉。
   比较目前可以获得的商业保险公司巨灾保险计划,以及各研究机构、研究学者关于巨灾保险的建议方案,进入实质性重启阶段的巨灾风险计划被看做一个全社会参与的风险共同分担计划。计划的中心是建立一个与传统保险类型相类似的商业保险,包括投保人和商业保险公司,以及双方经过博弈制定的巨灾保险合同。同时,基于已经成熟的巨灾保险国际经验(如美国、日本、新西兰)以及我国巨灾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在巨灾保险体系中引入再保险(特别是实力雄厚的国际再保险公司)、资本市场(如发行巨灾债券)显得非常必要。
   在这样的风险共同分担计划中,政府的角色被形容为“保险公司的最后屏障”。在巨灾保险系统中,政府应作为最后再保险人,为法定巨灾保险兜底,以在商业保险公司损失惨重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偿,从而使再保险公司能够在应对巨灾风险后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政府作为巨灾保险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制定者,需要对自然灾害的准备金和偿付能力作出强制规定,制定巨灾的价格表结构和价格表费率,设计并发展巨灾风险的保单示范合同等等。
   在这样的计划中,“保费”和“费率”是各商业保险公司关注的焦点。关于保费,目前的共识是,保费由“系统”决定,这一系统涵盖了平均损失负担、管理和资产成本消耗等,并已建构起相对成熟的保费盈利模式。而在可供参考的“卡特里娜”飓风等巨灾保险参与重建的案例中,保费费率“水涨船高”的普遍现象让商业公司盈利的信心更加充足。
   2006年巨灾当前,即使面对日益复杂和巨大的巨灾损害和保费赔偿,商业保险公司仍然表现得充满信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执行副总裁王和近日发表观点认为,在其他各方共同积极参与下,商业保险公司特别要重视巨灾保险的基础性研究,探索巨灾保险的产品创新,以及渠道、服务、经营模式等创新,再进一步借力再保险和巨灾债券等,巨灾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可以期待的。
(中国经济时报2006-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