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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受考听证会 保险行业再次让利 12月14日,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在北京举行。这是我国金融行业首个全国性听证会。此次所提交的新“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介绍与说明”中突出亮点是无责案件赔付比率从20%下调到10%。这表明,为了切实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行业在大幅度增加保额,降低投保成本的基础上,再次让利于公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建立的交强险制度,到目前已经实施一年有余。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交强险总体上运行比较平稳。对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调整方案亮相 会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费率调整项目组成员、中国人保财险股份公司精算总监、申请人代表陈东辉介绍了交强险调整方案 一是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元;二是在新的责任限额方案下,拟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 据保险行业协会测算,目前的车主中,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调整幅度较大的车型有: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基础费率下调9.5%;中小排量摩托车下调33%;36座以上公交车下调26%;20-36座出租租赁车下调31%;20座以上企业非营业客车下调20%;特种车三个车型分别下调39%、18%、30%。同时,挂车的费率水平由现行的按照主车保费的50%计算改为按照主车保费的30%计算;低速载货汽车费率由适用货运汽车费率改为适用14.7kw以上运输型拖拉机费率,基础费率也有显著的降低。 基础费率调低不调高 据介绍,调整的原则有三:一是最大限度地减轻车主负担;二是对责任限额、费率水平进行“双调整”;三是基础费率“调低不调高”。 根据行业数据,部分车型的赔付率相对较低,如中小排量摩托车、36座以上城市公交车、特种车、挂车等,考虑责任限额的提高和费率浮动办法的影响,预计赔付率在60%左右。因此,对于这些车型拟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均超过20%。 另外,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也是最大受益者。因为,如果考虑责任限额的提高和费率浮动办法的影响,预计其赔付率可能达到80%。虽然基础费率已基本没有下调空间,但考虑到家庭自用汽车涉及广大私家车主的切身利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后,此次仍拟对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费率下调9.5%,下调后的保费为950元。如果投保人的行车安全记录良好,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按年可以享受10%的优惠,连续三年没有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则最终只需要支出665元,同时获得12万元的风险保障。 而6座以下出租车、拖拉机也是能从中获得收益。陈东辉解释说,对部分赔付率较高的车型,没有对费率进行上调。部分车型目前的赔付率已经很高,如6座以下出租车、拖拉机等,如果考虑责任限额的提高和费率浮动办法的影响,赔付率已分别达到150%、110%。从理论上讲应该上调费率,但此次调整中,在责任限额上调的情况下,并没有对费率水平进行上调,主要是考虑不加重投保人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对于拖拉机业务,保监会最初在审批费率时,就充分考虑了广大农村车主的承受能力,从服务“三农”、和谐城乡关系的角度出发,将最低的费率档次设定在了50元。本次调整继续秉承了惠农理念,没有进行费率上调。 未来业务经营压力增大 新方案实施后首先责任限额将由目前的6万上升到12万元,死亡赔偿限额上升至11万,那么从5万上升到11万,自然在增加风险保障的同时会给保险行业增加赔付成本,究竟是多大呢? “我们预计这种赔付成本上升的幅度在15%—20%”,陈东辉介绍说。 另外,据他介绍,无责赔偿比例从目前的20%降至10%,这种比例的降低会导致保险行业赔付成本的降低,这种降低的程度预计在2%—3%。 按照行业协会的测算,今年7月1日推出的费率浮动办法已经导致交强险实际的费率水平逐年下降,预计每年下降的幅度会增加约5%。到了2009年目前投保人当中预计将会有69%的客户会享受到30%的费率优惠。 而本次拟推出的费率调整方案将导致整体费率水平进一步下降6%—7%。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第一年费用投入较大,经营稳定后,费用水平逐步稳定,费用率可能比目前降低1—2%。 陈东辉表示,“预计新方案推出以后,保险行业将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在承保方面可能会出现一定的亏损,这是静态的预测,具体的经营结果还会面临很多的不确定性因素”。 聚焦三大焦点话题 12月14日,从下午2点半正式开始的交强险费率听证会,一直开了近5个小时才结束。会议开得非常热烈,双方各有阐述自己观点的机会,也有相互有问有答的时间。 由于交强险具有法定性、社会性和公益性等特点,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实施以来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保监会顺应民意,召开了听证会,使得此次会议并没有出现想象的激烈。双方本着解决问题务实的态度,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理赔限额统一使用? “建议新的交强险方案在理赔时不要区分死亡伤残赔付和医疗费用,12万综合统一使用”。投保人代表袁方建议说。 他的提议得到了与会人员的支持。 投保人代表蔡国峰的代理人,同时也代表着从三月份开始到现在在腾讯网上征集的1055位车主,律师刘家辉用数据支持了这个建议,她说:“大家不愿意分项设限,更倾向于统一设限”。 目前,新的方案是责任限额为1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投保人代表刘旭升也表示,是否可以把交强险里面的抢救费用和人身赔偿费合起来使用,“8000元,大家都知道这医院一要钱可不是8000、可能要3万、2万,尤其是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是比较大,受伤都是头部或者胸部的伤,8000元不够”,他说。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费率调整项目组精算专家陈东辉回答说,对于交强险限额来说必须做好一个平衡,就是视风险保障的充足度和广大投保人经济承受能力而定。限额定得越高肯定风险保障越充足,比如医疗费用给它12万的限额,财产损失也给12万的限额,那么与之相应保费就会迅速地提高。 他举例,如医疗限额的提高和财产损失的提高,对于保费的敏感度就非常高。交强险又不同于普通的商业保险,如果是商业保险的话,可以根据不同客户的类别和不同的风险保障需求来设计不同的产品,设置不同的限额,满足不同的限额。可是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的保险,所以必须要保证这个险种覆盖面。同时,要考虑到顾及互助共计的作用,充分考虑到所有参与到保险制度当中的投保人的风险经济承受能力,要做到一个比较好的平衡。信息披露望更加透明! 这次听证会除了邀请三类代表外,还邀请了中国消费者协会代表,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代表和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代表。 中国消费者协会代表、中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处副主任陈剑表示,“听证会材料所提供给我们的是一个财务汇总报告,而并非审计报告。有关的公司也明确提出是只对各公司提供的数据进行汇总,不发表意见,而且审计是各公司独立审计师的责任。就此而言,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汇总报告”,她对报告的真实性表示怀疑。 另外,她认为,由于提供的数据总的来说是总体数据,缺乏详细的资料,也很难弄清楚。建议在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聘请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等情况进行外部审计。 有代表表示,关于交强险制度设计,建议加强事先预算化的管理,由有关专家组成独立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对于各个公司将要发生的交强险的费用进行明细化的预算控制,这样才能保证事后审计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费率调整项目组成员邢环表示,目前出具的报表是遵循会计准则对于财务报表披露的要求进行披露的。所有这些公司的报表都已经满足了会计准则对于财务信息披露的要求。 “随着将来交强险财务信息披露的进一步细化,相信财务报告列支会让大家更满意”,他说。 交强险经营模式应更加科学 有代表建议,交强险的运作模式,在整个制度的设计更为重要:一是政府承办,但是成本高,财政负担比较大;二是市场化运作,政府定最高的费率、最低的保额,成立独立的费率核算委员会;三是代办模式,政府除定最高费率和最低保额还要定费率额,让保险公司在费率基础上做代办业务,使交强险运作彻底推向市场化。 提出交强险经营模式的有很多代表,包括李广江代表委托人、蔡国峰代表委托人、郑宗晖代表、李建峰代表、郝演苏代表、郑伟代表等等。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费率调整项目组成员李冠如表示,如大家所说,关于强制保险的经营模式有两类:一是类似于跟商业保险一样的经营模式,就是由保险公司自行定价、自行运作,自己承担结果。二是代办的模式,是由政府来委托保险机构来代管强制保险的业务。保险机构只是收取一个固定的手续费,而经营结果最终由国家承担。 但他表示,无论采用哪种模式,只要模式定下来,都可以提高保险公司提高自己经营管理水平和降低经营成本。“目前从保险行业的角度,我们希望采用代办的模式,因为在这种模式之下,可以把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完全分开,对强制保险单独管理和单独经营。在这种模式之下,强制保险可以受到一个更严格的监管,经营的结果也可以更透明。最终的盈亏由国家财政承担,也可以更好地落实不盈不亏原则”,他说。(上海证券报 2007-12-15) “业务明星”究竟为何骗保? 近期发生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湖南宜章县支公司的“业务明星”刘晓曼骗保一案,在业界可谓是一石击起千层浪。在大多数人都责难于当事人,而对于保险公司和客户给予同情的时候,人们是否思考过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如若我国保险营销员有基本的生活保障,有基本的福利制度,那么类似的案件发生的概率恐怕要少得多? 自从美国友邦把个人代理人制度引进中国保险市场以来,其他的寿险公司纷纷仿效。事实证明,这一举措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接促进了我国保险市场保费的增加。迄今为止,我国个人代理人市场上共活跃着将近190万的营销员,但是他们的生存环境极其恶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缺少基本的生活保障。营销员们的收入之所以叫“佣金”而非“工资”,是因为整个寿险行业的人事制度是代理制,而非雇员制——绝大多数寿险营销员不是公司职员,他们没有底薪,完全依靠自己的业绩来取得收入,如果没有业绩就拿不到任何报酬,更享受不到公司的任何福利政策,养老,生病、失业的风险就完全由自己承担。而我国保险公司普遍采取低成本扩张策略,用规模空前的“营销大军”来夺取市场份额,所以即使营销员拿到的佣金,也几乎是全世界最低——欧美和台湾、香港等地,首年佣金达到80%以上,中国内地一般不超过40%。作为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他们为投保人提供一系列风险保障措施,而自己却完全暴露在风险之下,保险公司没有为他们提供任何保障。所以正如郝演苏教授所言,“中国的寿险营销员是世界上最受剥削的代理人。”第二,社会地位有待提高。在我国,保险营销员是一个备受歧视的群体。他们的社会地位极其低下,在展业过程中经常遇到嘲讽冷眼,有些企业竟然贴出了“保险营销员不得入内”的标签。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层次的,一方面可能是自个人代理人制度引进以来,其数量激增,使得保险营销员似乎一下铺天盖地,而且由于他们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有些并不能够真正理解保险的有关内容或者是由于道德缺失问题,导致了个人代理人行业的信用危机。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有些保险公司在理赔时的做法欠妥,使得人们对保险公司的怨言殃及到保险代理人身上。 第三,接受专业培训的机会较少,层次较低。我国个人代理人虽然要持证上岗,但是仅拥有代理人资格证是远远不够的。虽然代理人在展业之前一般都会接受公司专门的培训,但是这种培训并不成体系,而且时间也较短,这种即兴的培训目的很单一,如何将保单推销出去。但是随着保单的不断创新,特别是投资类保单的推出,使得营销员必须具备一定层次的保险投资知识才能真正在展业过程畅通无阻。而保险公司并没有分门别类,针对这类保单营销员提供专门的培训。所以,营销员并不是仅凭着一张代理人资格证和短短的培训就能够胜任的,他们也需要保险公司提供不断学习的机会来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综上所述,我国保险代理人面临的生存环境是极其恶劣的,他们缺少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保障,如果不能及时解决这些问题,他们必将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下被淘汰出局,这样必将引发更加严重的社会问题。只有加大各方面的协调合作,要加大代理人制度的建设,保险公司一方面要对他们的生活状况给予足够的关心,另一方面要尽可能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接受再教育的机会,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善保险营销员的生存环境。 (上海金融报 2007-12-19) 保险四巨头战略版图凸现 即将过去的2007年,必定将成为中国保险史上值得纪念的一年。 这一年,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保集团三大保险集团会师A股市场。也同样在这一年,保险大佬们对于未来的发展战略已逐渐清晰。 太保集团专注保险 从12月3日顺利过会,到现在30元的发行价格、冻结2.8万亿元的资金规模,大家期待的圣诞节上市特殊礼物,太保集团不断制造悬念的同时,也给所有期待者吃了一颗定心丸,就是太保集团将继续坚持专注保险的道路,不学平安人寿多元化。 12月7日,太保集团A发行路演仪式上,太保集团董事长高国富以及其他太保高层,首次公开声明未来太保将更加专注于保险主业的发展思路。 相比较于中国平安的金融帝国,中国人寿、中国人保的扩张跟进,一向低调的太保集团成为了业内大佬中特立独行的一个。 高国富表示,太保集团之所以长期定位于保险,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方面,这两个市场有巨大的市场空间,未来抓住空间能够取得比较大的发展;另一方面,太保大部分资源和管理人才都集中在保险,几乎很少介入银行、证券、基金等。所以,太保董事会要求专注保险主业,把保险做大做强,但是并不排除未来,对银行、证券、基金做一些财务投资,不排除未来5到10年,随着内部实力变化,作一些多元化选择。 太保集团的定位也得到了业内的肯定。在先前的路演阶段,各大证券公司的分析师对太保发行价的预估基本都在25元以上,超过中国人寿当时的发行价格,主要也是有太保集团做大保险作为砝码。 中国保监会统计信息部副主任裴光近日在财经年会上表示,到今年10月末,中国保险业的保费总收入达到5800亿元,今年全年有望突破7000亿元,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保险等各项保险业务齐头并进。 太保集团的主要利润率来源在于产险寿险,产险第二、寿险第三的行业地位在目前看来长期不可动摇。 另外太保寿险的产品结构主要为内含价值较高的产品,目前在售的传统型、分红、万能三种产品,比例大概各占1/3,传统型产品占比在国内所有保险公司中最高。 为此,作为主承销商的中金公司、瑞银公司对于太保集团明年底的合理估价大约在45元左右,而这一价格也得到业内普遍认可。 平安、人保、人寿志在金控 中国平安是建立金融控股集团最早的践行者,从1988年成立至今,中国平安已经从偏居深圳的小企业成长为一家以保险为核心,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按照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的想法,中国平安将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金融控股集团。为此,2006年平安集团在上海张江高科起用后援中心后,成都后援中心又进入筹备阶段。 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8月,集团市值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顺利进入福布斯排名500强,中国非国有企业榜首。 中国平安作为一家非国有企业在金融控股方面走在了中国人寿、中国人保的前面,但最近中国人寿、人保的一系列大动作将两家集团公司谋求金控布局的整体路线展露。 先是中国人保借道广联(南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谋求控股新华闻的身份曝光,后又15亿元顺利入主大唐移动,中国人保虽为后来者但动作敏捷。 相比同行业的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多年来中国人保的能量一直局限在保险及保险经纪行业。如果控股新华闻顺利,其旗下的传媒、公路、房地产、金融等多个企业资源必将成为中国人保谋求多元化跨行业金融集团的点睛之作。 从中国人保前任掌门人唐运祥、现任董事长吴焰的行事风格,多元化跨行业金融集团注定成为未来中国人保的终极目标。 而金控布局已蔚然大观的中国人寿近来又传出收购中国农业银行20%的股权的消息,虽然后来农业银行否认此事,但中国人寿谋求在银行领域的话语权从未间断。 据平安集团公布资料显示,其旗下的平安银行对平安集团利润贡献率已经超过了10%,这也将给中国人寿不少鼓励。 欧洲金融“贵族”——瑞士信贷集团副董事长汉斯•德瑞克博士曾说过这样一段话:“保险商也是被银行家们所嫉妒的,保险客户总是在合同开始产生时就支付保险商保费,而银行总是首先要‘支出’其贷款,然后再努力去收回利息和本金。”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商不收购银行业,银行家们就要染指保险了。 复旦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迟晓英认为,随着保险公司投资范围的扩大,一些大型的国有控股的保险公司试图建立多元化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来增强竞争力,在条件成熟的时候进入银行、证券、信托、企业年金、资产管理等领域,但是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设立证券经营机构等保险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但对保险公司的控股公司,特别是纯粹投资控股型的控股公司,则没有作明确规定。 金融控股公司“集团综合、经营分业”的特点不仅使我国金融业可获得综合经营的正面效应,还可以使原有的分业监管仍然有效。因此,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以保险公司的控股公司为主体,通过资本运作控制银行、证券等非保险金融机构,以保险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按照“集团综合、经营分业”的原则实现综合经营,无疑是我国保险业走向综合经营的现实选择。 名列全球500强的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如法国安盛、荷兰国际集团、日本生命、美国AIG、德国安联、英国英杰华等都是综合性金融集团,业务范围几乎涵盖所有金融领域。但是我国未来保险业是以专注型保险企业取胜还是以全能型金融保险企业成功,此时下定论尚为时太早。(华夏时报 2007-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