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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健全反洗钱机制 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9月13日,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他表示,保险业开展反洗钱工作,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有利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树立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有利于推动保险业的国际化进程,深化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有利于加强保险机构内部风险管控,夯实保险监管基础,对促进行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推动国际合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魏迎宁指出,保监会一直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在参与反洗钱立法、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国际合作、开展宣传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积极参与反洗钱立法及规章制度建设。《反洗钱法》正式施行后,保监会及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反洗钱法〉防范保险业洗钱风险的通知》,要求保险业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机构和内控制度,落实保险市场准入阶段的反洗钱审查制度,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等。二是保险业反洗钱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保监会积极参与了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一行三会反洗钱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各保险机构也按要求成立了以公司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反洗钱专门部门或者指定了现有内设部门负责反洗钱工作,初步建立了内部的反洗钱工作机制。三是积极参与和推动反洗钱国际合作。今年6月,保监会正式成为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成员。四是积极开展保险业反洗钱培训。
  魏迎宁强调,保险业要按照《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把推进反洗钱工作作为企业加强内控和风险管理、实现增长方式转变的一个重要契机。二是广泛开展保险业反洗钱宣传培训工作。保险业要在我国反洗钱宣传的统一框架要求下,通过多种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向投保人广泛宣传反洗钱法律法规以及保险业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保险监管系统内部、各保险机构要把反洗钱培训纳入常规的业务培训之中,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优势,加大对保险业反洗钱的研究、宣传和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反洗钱工作机制与制度体系。各公司要充分发挥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推动公司业务流程改造,建立健全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合规经营制度、与执法机关合作制度在内的反洗钱工作制度体系,由上至下逐级推动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合作和协调,强化反洗钱监管力度。要继续加强与人民银行、银行监管、证券监管等部门反洗钱监管的合作与协调。在保监会系统内部,要着手完善内部工作程序,将《反洗钱法》中关于保险机构市场准入环节的反洗钱审查等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香港保监处有关专家在会上分别做了专题辅导报告。
(中国保监会网站  2007-09-13)
 
                                            保监会将规范同业恶意挖墙脚
 
  保险业“招人难、招人贵”早是行业多年存在的问题,中国保监会正决定对保险全行业的人才状况进行首次全面调查。9月5日。保监会有关负责人透露,在摸清行业的真实现状后,将对如何吸引人才、规范人员流动等出台政策指导意见。
  9张表4张“剑指”薪酬
  根据保监会网上公布的《关于开展保险业人才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填报相关调查表,并在10月20日前上报至保监会。
  据了解,此次保险公司人力资源情况调查的具体内容不仅包括各公司保险人才的层级、序列、学历、年龄和来源分布等基础情况,同时要求各保险公司上报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和层级分布以及人员流出数量、结构和去向。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人才问题是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难题,无论是市场环境还是主体发展,都会受到人才因素的制约。保监会的调查也是为了解行业人才问题的真实现状,以作出相应的政策指导。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9张人力资源调查表中有4张是有关薪酬调查的,其中保险公司高管薪酬是调查重点。根据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须对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在内的国有保险公司党委班子成员的薪酬进行排序,并上报近3年来年度最高薪酬5位人士的薪酬收入及平均收入。
  上个月保监会刚刚下发文件对国有保险公司高管限薪。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因为薪酬是导致人才流动的关键,虽然不会对行业整体限定标准,但对国有公司的规定有利于树立行业标杆。
将规范恶意“挖脚”
  保监会上述负责人表示,将根据调查情况,对吸引人才、规范人才流动做出指导意见。“比如吸引其他行业的人才进入保险行业,而对于情况恶劣的挖脚行为,也会做出规范举措。”
  目前,保险行业人才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人才总量不足、人才结构不合理、人才无序流动和人才成本急剧攀升等方面。“人才匮乏几乎是公司发展面临的最大困难了。”ING中国区总经理吴志盛感慨,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市场环境下,人才的培养速度远远跟不上企业发展的需求。
    比如,国内每一家保险公司精算人才平均工作年龄不过5年、7年,两三年的更多。很多国外精算人才至少有15至20年的工作经验。人才总量不足也直接导致了行业“挖脚”现象严重。现在接连不断有新公司开业,从筹备到开展业务短短几个月时间,有的都来不及培训。
(新京报  2007-09-06)
 
                                    保监会回应“交强险首份报告延期推出”
 
  原定于8月底公布的交强险盈利情况至今未能公布,有报道称报告的出台时间已被延期。对此,9月5日,中国保监会正式表示,交强险业务核算管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在经过专业机构汇总分析后,将向社会公布。
  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目前各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已经完成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业务年度的交强险专项财务审计工作,并由专业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新华社的报道称,由于专项审计工作的繁杂和细致程度超出预期,各保险公司虽紧锣密鼓开展却未能全部在8月1日前如期完成上报。
    至于下一步保监会将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对各公司报告进行汇总分析的用意和进度情况,据新华社报道,此间专家分析认为,这主要是为了尽最大努力保证整个报告的权威真实,而根据相关工作量来推算,汇总分析工作包括核查预计还需要两个月时间。此外据了解,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牵头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意见稿,其中涉及完善交强险制度的内容可能包括取消“无责财产赔偿”等。
(东方早报 2007-09-06)

                                         保监会再批10个投连账户
 
  继国寿、平安新获得投连险账户后,中国保监会近期又批复了太平人寿、中意人寿共10个投连险账户。
    这些账户包括:太平人寿保险公司设立“策略成长型投资账户”、“精选平衡型投资账户”、“稳健避险型投资账户”、“价值先锋型投资账户”、“均衡收益型投资账户”和“稳健安心型投资账户”等6个投连险账户;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设立“成长型账户”、“指数增强型账户”、“平衡配置型账户”和“稳定型账户”。
(京华时报  2007-09-10)
 
                                      保监会严打投连险销售误导 将禁无证上岗
 
  9月11日,中国保监会称,近日向各人身保险公司和各保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警告投连险市场销售误导现象,要求将投连销售误导作为行业重要风险来防范,并部署了对销售误导的各项防范和打击工作。
  《通知》说,今年以来,投连险销售增长较快,对人身保险业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但同时保监会也陆续收到反映投连险销售误导方面的投诉,主要表现为对产品解释不清、隐瞒费用扣除和夸大合同收益等。《通知》的出台,是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投连险销售管理,防范化解误导风险。
  《通知》明确规定,各公司应切实加强对投连险销售人员的资格管理。自今年10月1日起,各公司授权销售人员销售投连险前,应自行组织对销售人员的产品和法律知识等进行书面考试,没有通过考试的,不得授权其销售投连险。
  《通知》规定,各公司销售人员应向客户正确说明投连险的费用扣除情况,包括初始费用(即保险费进入投资账户之前扣除的费用)、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部分领取手续费、退保费用。
  《通知》强调,各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保监会有关规定做好各项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准确向客户公布投资账户单位价值,寄送投连险保单状态报告等信息,报告内容不得违反监管规定。《通知》要求各公司加大回访力度,对新签发的投连险保单必须在犹豫期内实行100%电话回访。
  《通知》还要求各保监局加大对销售误导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化公司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控责任,对管控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直至总公司的责任。
  投连险是一种与资本市场相联系的、兼具投资与保障功能的投资型寿险产品。在当前资本市场向好的形势下,投连险呈现持续热销局面,今年1至7月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22.6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32%。
  据悉,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人身保险公司要对本公司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并于10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结果上报。
(上海证券报  2007-09-12)
 
                              四川保监局为确保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提出五项措施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魏宏在会上对政策性农险试点工作提出    总体要求和安排,指出今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除了分别拿出1.6亿和 2.9亿补贴水稻、玉米和生猪保险外,还将分别拿出1.6亿和 1亿元补贴能繁母猪保险;并要求试点公司在开展政策性农险业务时,条款、费率和单证要统一,查勘核损要准确及时,理赔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
    会后,政策性农业保险将在四川省的18个市(州)和19个扩权试点县全面展开。为此,四川保监局提出五项措施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积极与省财政厅和市州财政局协商,进一步明确各试点公司的经营区域范围;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完善农险操作规程,规范农险的具体业务活动,提高承保和理赔的质量;建立健全农村服务网络机构,组建和培训人才队伍,建立科学有效、奖惩明确的农险工作考核制度,切实推动试点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进度,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能繁母猪保险方面,今年的目标是对能繁母猪尽数投保,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8月底以前,以覆盖农业部门确定的出栏生猪100万头以上的养猪大县(区)为重点,突出重点,按照早安排、快起步、落实好的原则启动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第二阶段:9月底以前,以覆盖农业部门确定的出栏生猪60万头以上的养猪大县(区)为重点,尽快扩大能繁母猪保险的覆盖面。第三阶段:要逐市落实、逐县推进,力争在年底前使我省590多万头能繁母猪尽数投保,提供50亿元左右的保险保障。生猪保险方面,今年力争投保生猪达到出栏数的20%。第一阶段:8月底以前,主要针对养殖企业和养猪大户。第二阶段:9月底以前,主要针对50头以上养殖规模的养猪户。第三阶段:12月底以前,主要针对小规模养殖户。
  三是创新产品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开发具有针对性、保障性和可操作性的保险产品,创新保险产品,形成政策性农险和商业性保险良性互动;做到快速查勘定损和优先理赔,让农户尽快拿到赔款,及早恢复生产,从而进一步提高生猪和能繁母猪保险的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户利益。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服务等环节的监管;坚决打击擅自更改保险条款费率、损害投保户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和惜赔、少赔、拖延不赔等损害农户利益的行为;督促公司建立农险工作考核机制和操作规程,密切关注农险业务的再保险情况和防灾防损措施。
    五是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推进农业保险的合力。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联系,形成协调联系、良性互动、资源共享的农险工作机制,为试点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主动加强与农业、畜牧、气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充分发挥畜牧兽医部门在疫情防控和损失评估方面的专业优势,通过农业和气象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灾害界定工作。积极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调,对参加生猪保险的农户,适当提高小额信贷授信额度,探索生猪保险与农村小额信贷互为推动的新模式。
(四川省保险学会  2007-09-05)

                                       广西诚信建设考评动真格
 
    9月3日,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张文汉在广西保监局召开的保险诚信建设工作座谈会上通报了2006年度广西保险公司诚信建设考评结果。张副秘书长称,2007年度实行新的考评办法后,考评结果有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考评不及格的后三名公司除采取特殊监管措施外将考评结果书面通知其总公司。这表明广西诚信建设考评从两年前的“温和”走向“动真格”。
    从2005年开始,广西保监局授权广西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对辖区内各省级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进行一年一度的诚信建设考评。由于一开始考评缺乏经验,考评记分标准不尽科学、不够合理,所以考评结果重奖励,轻鞭策。经过两年的实践经验和反复的讨论修改,从2007年起实行新的考评办法。新办法对考评内容、计分标准、考评手段进行详细的修改,增加了考评内容,增设考评加分项目,增添投保人、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作为考评参与人,把客户问卷调查的结果等作为计分的来源渠道,使考评办法更公平、公正和公开,更能科学准确地评价各保险公司的诚信工作的水平和成果。广西保监局和保险行业协会对每年的考评结果定期在行业内公布外,必要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综合评分前三名的公司,由广西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授予“保险诚信建设工作年度先进单位” 荣誉称号并颁发牌匾,对综合评分后三名的公司,将由广西保监局提高对其现场检查的频率和进行监管谈话,限期整改。综合分不及格的后三名单位,同时将考评结果书面通知其总公司。
    广西保监局局长助理余利民在座谈会上高度评价了动真格的考评,他要求行业协会和各家保险公司根据不同时期制定不同的行业服务标准和有关诚信的措施,使诚信建设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同时加大对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失信行为的检查处罚力度,保证行业诚信建设落到实处。
(广西保险学会  陈成业 2007-09-06)
 
                                 安徽全面开展寿险公司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工作
 
    近日,安徽保监局全面开展安徽寿险公司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工作。
    为确保按进度高质量地完成非现场监管工作,安徽保监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
    本次非现场监管工作的机构范围是安徽省2003年12月31日前开业的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人寿5家寿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非现场监管工作的主要内容有:一是通过调阅公司有关材料、整理公司基础数据、赴公司实地调研等方式,收集非现场监管基础信息,建立各公司非现场监管档案。二是进行分支机构业务风险监测。运用寿险公司业务风险监测指标体系,测算分析各公司2006年度业务风险的收入类、支出类、营销管理类、结构类4大类75项定量指标,并结合2003年至2005年3年业务数据,对上述指标进行系统性和个体性业务风险异动监测。三是进行分支机构风险评估。运用分支机构风险评估体系的7大类26个定量指标,评估各公司2006年度的潜在风险水平,并根据分支机构的内控评估情况和法人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评估各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四是形成非现场监管分析报告。五是制定分类监管报告。结合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结果拟写分类监管报告。
(安徽省保险学会 杨炎生 2007-09-10)
 
                                安徽开展2007年度全省人身险公司内部控制现场检查
 
    为贯彻落实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人身险市场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安徽保监局近日开展了全省人身险公司内部控制现场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以太平洋人寿安徽分公司和泰康人寿安徽分公司为重点,从6月24日开始至8月10日结束,共对全省七家人身险公司合肥本部和蚌埠分支机构实施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一是非正常退保问题;二是误导消费问题;三是虚计保费收入问题;四是虚列费用问题;五是团险个做、长险短做、贴费退保的问题;六是单证管理问题;七是财务业务数据不一致问题;八是信息技术控制方面的问题。检查重点关注各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目的在于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安徽保监局在此次检查中积极探索新的检查方法,一是首次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设计了财务管理、单证管理、核保管理、核赔管理、销售管理等五类问卷共41项检查点,通过问卷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关键缺陷,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工作效率;二是针对内控检查的特点,运用符合性测试的方法,重点检查公司内控制度执行力,发现公司内控执行的薄弱环节和执行不力的深层次原因;三是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审计结果。通过调阅公司内审相关材料,了解公司在业务经营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检查公司整改情况,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
(安徽省保险学会 杨炎生 2007-09-10)

                            天津保监局、安监局共同推动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
 
    8月23日,天津保监局与天津市安监局共同印发《关于在天津市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及其它商业保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一是自2007年下半年开始,在高危企业比较集中的十个区县推行以责任保险为主的商业保险制度,力争在2008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二是确定了安全生产商业保险的险种,即在大力推动公众责任保险的同时,将保险产品的范围扩大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三是确定了投保范围,主要涉及的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企业,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等;四是确定了投保金额,企业投保公众责任险的赔偿限额最低不得低于人民币30万元,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最低保险金额为每人人身伤亡人民币10万元;五是明确了保监局、安监局以及各保险公司在推行安全生产商业保险的职责分工。 
 (天津市保险学会 2007-09-11)

                                    重拳出击 上海保监局规范投连险销售
 
  继保监会发文规范投连险市场后,上海保监局迅速作出反应,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连保险产品销售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在客户选择、渠道管理、信息披露、售后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防范投连保险经营风险,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维护上海寿险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据了解,上海保监局此次下发的《通知》涉及四方面内容:包括要求保险公司选择合适的客户,对客户进行有效的评估和筛选,避免将好的产品推销给不合适的客户;要求保险公司加强渠道管理,对营销员和代理机构销售人员提出了销售资格和后续培训要求,提升服务质量;要求保险公司规范信息披露,重申了要对费用扣除、犹豫期、计价方法等重要信息进行告知,以便客户全面准确了解产品特点;要求保险公司做好售后服务,提出了100%犹豫期电话回访要求,给予客户账户转换和了解账户价格变动的便利条件,以减少退保并提升持续率。
    与此同时,上海保监局有关人士提醒,投连险投保人及潜在客户,在购买投连产品时应了解投连保险的特性,看是否符合个人保险需求;全面客观掌握产品信息,警惕销售误导;同时积极配合回访工作,维护自身权利。
(国际金融报  2007-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