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新闻 专题报道 保险要闻 学术动态 海外保险 保险数据 地方保险
学会简介 学会章程 学会领导 理事会组成 组织架构 大事记
保险知识 保险案例 保险史话 法律法规 消费者问答
刊物 地方刊物 图书 文集 论文 课件
课题 征文 专题研究 保险史 奖学金 调查报告 教育培训
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中保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马永伟
一、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及其基本特征 1、保险市场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在1988年以前,我国保险业还没有形成严格意义上的保险市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保险市场处于垄断状态。1988年4月,平安保险公司在广东省深圳特区开张营业,1991年4月,由交通银行保险部发展而来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亦在上海市宣告成立。经由保险界同仁八年多的共同努力,目前已经培育出一个初具规模的保险市场体系。 首先,从保险市场的现实供给主体来看。目前在我国开业的保险公司共计22家,这其中既有国有独资商业保险公司,又有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既有中资保险公司,又有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还有中外合资保险公司;既有全国性保险公司,也有区域性保险公司。除了人们所熟知的中保集团公司、太保公司和平保公司这三家实力相对雄厚的中资保险公司以外,中国人民银行在1996年初新批准成立了三家全国性的保险公司(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和华泰产险)和两家区域性的产险保险公司(永安产险和华安产险),我们相信它们作为《保险法》颁布实施后首批被批准营业的新型保险公司,将会充分运用股份有限公司的机制,以全新的管理模式、适销的保险商品。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风险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