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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寿险营销机制的基本思路及对策
黄品华 李玲
一、确立新的营销观念 目前,在我国大中城市的保险市场上已有22家保险公司,同时有15个国家的30多家保险公司在我国大陆设立代表处达150多家,其中8家已获准挂牌营业。随着竞争主体的增多,我国寿险市场出现竞争发展的新格局。投保人对经营保险业务的多个主体均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这就使保险市场由过去的卖方市场逐步向买方市场转化。过去那种旧的经营方式和低级揽业的手段已不适应今日市场竞争的形势。旧体制如果不能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转变,并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新体制,那么,民族人寿保险业就无法与外资保险业进行公平、有效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