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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者车辆保险费率可能提高

    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人表示,针对酒后驾车的严重危害,有必要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中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协调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与车辆保险费率、银行个人诚信体系挂钩,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驶的,提高车辆保险费率,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
  随着人们开始频繁地与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打交道,尤其是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信用卡等业务迅速发展,个人的信用记录作用越来越重要。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把依法采集的信息,依法进行加工整理,最后依法向合法的信息查询人提供的个人信用历史记录,目前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贷信息、个人赊购缴费信息、公共记录信息等。
  如果酒后驾车也纳入了个人征信系统,那么今后有酒后驾车史的市民很有可能会在申请贷款上受阻。市内多家商业银行个人信贷方面的负责人均表示如果这项信息今后能够成功纳入个人征信系统,那么银行在发放个人贷款方面也将会参考这项记录。
  某商业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国家颁布的交通法中,酒后驾车明确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连这一点自律性都没有,那么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也将会怀疑其今后归还贷款的诚信。因此,如果酒后驾车记录成功进入了个人征信系统,那么有过酒后驾车记录的市民,今后的贷款则可能遭到拒绝。
  我国酒后驾车标准较宽,我国认定酒后驾车标准的起点是0.2%(即驾驶员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20毫克),超过80毫克的酒精则为醉驾。相比美国的0.1%,德国0.03%,日本0.05%,起点较宽。0.2%,一般人喝一纸杯啤酒就能达到。据统计,2008年我国因交通事故导致73484人死亡。
(重庆晨报   2009-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