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新闻 专题报道 保险要闻 学术动态 海外保险 保险数据 地方保险
学会简介 学会章程 学会领导 理事会组成 组织架构 大事记
保险知识 保险案例 保险史话 法律法规 消费者问答
刊物 地方刊物 图书 文集 论文 课件
课题 征文 专题研究 保险史 奖学金 调查报告 教育培训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当选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执行委员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近日当选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新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 中国保监会10月27日发布该消息称,我国代表当选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执行委员,体现了中国在国际保险监管领域地位的提升,对中国在新的金融形势下加强国际保险监管合作,在更大范围内参与国际保险监管规则的制定将发挥积极作用。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成立于1994年,由来自140个国家和地区的190个保险监管机构代表组成,是国际保险监管领域影响最大的国际组织。执行委员会是该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就关系国际保险监管的发展方向和监管原则等重大问题形成决议。
据悉,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执委会原来是由15名执行委员组成,主要为美国、日本和西欧等发达国家的监管机构代表。此次新一届执委会首次新增中国、韩国等国监管机构的代表为执行委员。(上海证券报 2008-10-28)
保监会急召保险公司 股市重挫后摸底资产管理 10月27日,中国保监会对超过10家保险公司下发通知召开以保险资产管理为主题的会议。通知下发时间和会议召开时间仅隔一天。
据悉,中国人保、中国太保、中国平安、太平人寿和华泰保险等占有较大保费份额或拥有较多可用资金的保险公司,均在被通知参会名单之列,保监会副主席杨明生将参加会议。
保监会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9月,保险资产总额为31854.20亿元,环比增长1428.94亿元;保险资金投资额为21721.59亿元,环比增长1626.1亿元。需注意的是,保险资金投资额的增长和保险资金实际操作是两码事。由于前9个月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均有大幅提高,可用于投资的额度自然同步猛增,但从股市的资金流向看,保险资金仍处于净卖出状态。
通知中的会议具体内容包括,要求保险公司说明保险资产管理的基本情况,包括资产的规模、结构、质量、配置策略和投资收益等;在研究保险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方面,则将重点放在现实风险和潜在风险、风险程度、风险分布和风险底线等上;还要求各保险公司说明防范保险资产管理风险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技术手段和实施效果等。(第一财经日报 2008-10-28)
保监会敦促保险机构“稳市” 要求坚持长期投资 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表示,保险机构要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作用,稳健操作,支持资本市场稳步发展。保监会对稳定资本市场的各种举措一贯持积极支持的态度。
这位负责人是就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问题回应英国《金融时报》等媒体采访时作上述表示的。这位人士还表示,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市场产生了一定影响。稳定经济、金融和资本市场,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保险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进行操作,保险监管机构依法依规进行监管。
今年以来,保险机构一改往年抱怨股票投资比例过低的态度,纷纷公开表示将降低权益类资产比例。数据显示,仅上半年保险资金股票(股权)投资比例就下降7个百分点,为10.7%。
上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表示:“现在市场不看好,我们只能不增不减。”一家中型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虽然缩水不少,但仍长期看好金融股。(第一财经日报 2008-10-30) 保监会与国务院普查办部署第二次保险业普查 近日,中国保监会与国务院普查办联合发出通知,正式发布了第二次保险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对第二次保险业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通知指出,这次保险业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保险业的发展情况,更新保险业基本单位名录库和信息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提供基础信息,为完善统计调查体系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奠定基础。普查内容包括从事保险业的法人单位及其产业活动单位的基本情况,信息化主要指标、水及能源消费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普查范围包括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保监会监管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保险机构在华代表处。
据了解,这次保险业普查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即普查准备阶段(2008年底前)、普查表填报阶段(2009年1-4月)、普查数据处理评估上报阶段(2009年5月)和普查工作总结阶段(2009年6-12月)。普查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普查采取全面调查的方式,普查的统计单位分为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两种。(上海证券报 2008-10-31) 保监会全天候监控外资股东 日前,一份《关于报送境外金融危机最新进展和影响有关情况的通知》由保监会发改部下发至各中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知要求上述机构自10月30日起每周七天、每天早晚两次将外资股东在金融危机中的动态报送至保监会。
这是继外资及合资保险公司进行外资股东情况报送后,保监会面对全球金融海啸采取的进一步监控措施。“表示出随着金融危机波及面的扩大,监管部门对潜在突发风险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一保险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士表示。
中资公司每日“两报”
上述人士表示,保监会对每日“两报”的要求非常严格,要求日常报送实行“零报告”制度,就是有最新情况要及时上报,没有最新情况也要如实上报,同时各公司还要报送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这样无休息日的24小时监控,目的是要第一时间掌握金融危机的最新动态和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以防范保险业风险,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监会发改部一人士表示。
“当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动荡对我国的影响逐步显现。我国保险业必须加强全球金融动荡对国际国内保险市场影响的跟踪分析,及时研判,有效应对。”10月23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保监会召开的保险市场形势分析会上作此表示。
此前业内更多地观注着外资及合资保险公司的股东风险。国内97家保险公司中,现有39家外资及合资保险公司。
但事实上,中资保险公司中获得外资参股的也不在少数,这些公司本身在国内保险市场占据着绝对的市场份额,而其外资股东持股比例基本都已达到监管部门要求的25%的上限。不过,这些外资股东目前已经不同程度地受到金融危机波及。
按照前述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在第一次上报时还须附上本公司外资股东的持股情况和当年引入外资的背景情况。(21世纪经济报道 2008-10-31) 保监会申请2000亿额度 保险资金股权投资试点将开闸 据悉,中国保监会已向国务院申请2000亿元股权投资额度,即将开展保险资金股权投资试点。
据一位接近保监会的人士透露,在这笔高达2000亿元的试点额度中,基础设施领域的股权投资和其他领域股权投资计划各占1000亿元。据了解,保监会已拟定《保险机构投资股权管理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股权投资计划操作指引》。
对保险资金进军股权投资领域,一位发改委人士表示,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已为保险机构进军股权投资领域打开政策大门,“但后来一直没有下文,也没有相应的细则出来”。
“保险机构投资股权、基金是大方向,有利于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性的特点。”一位股权投资专家表示,《合伙企业法》引入有限合伙制,已为保险公司介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造法律条件。
上述接近保监会的人士透露,目前保监会对保险机构股权投资的总体思路是,除允许保险公司开展直投外,鼓励保险公司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不过,除国务院特批的金融类投资外,保险机构不得参与经营和控股。
据了解,中国人寿等多家资产管理公司都已成立相关股权投资团队,正在研究和项目储备。中国平安更是在旗下平安信托、平安资产管理和平安证券分设股权投资团队,计划未来3年在基建、物业和股权投资领域投资1000亿元。(第一财经日报 2008-10-31) 保监会责令偿付能力限期达标 10月3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若保险公司在通知发布之日存在超比例投资的情况,应尽快调整资产结构,最迟于2008年12月31日前达标。
上述通知明确,保险公司以公司总资产为基础,计算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券、股票(股权)、证券投资基金、间接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以及境外投资等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投资比例时,应以扣除证券回购融入资金金额后的公司总资产金额作为资金运用比例的计算基础。对万能险、投连险等资金运用比例有特别规定的保险产品,应以扣除证券回购融入资金金额后的产品账户资产金额作为其资金运用比例的计算基础。
因此,保险公司如果不扣除证券回购的总资产为基础计算其他投资,必然超标。而现在是绝对不许可的,必须尽快调整资产结构,最迟于今年年底前达标。
通知还再次明确,财产保险公司应具备的最低资本为非寿险保障型业务最低资本和非寿险投资型业务最低资本之和。其中,非寿险保障型业务最低资本为下述两项中数额较大的一项:一是最近会计年度公司自留保费减营业税及附加后1亿元人民币以下部分的18%和1亿元人民币以上部分的16%;二是公司最近3年平均综合赔款金额7000万元以下部分的26%和7000万元以上部分的23%。
非寿险投资型业务最低资本为其风险保费部分最低资本和投资金部分最低资本之和。其中投资金部分最低资本为下述两项之和:一是预定收益型非寿险投资型产品投资金部分期末责任准备金的4%;二是非预定收益型非寿险投资型产品投资金部分期末责任准备金的1%。
同理,人寿保险公司最低资本为长期人身险业务最低资本和短期人身险业务最低资本之和。其中,一年以上长期人身险业务最低资本为下述二项之和:一是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期末责任准备金的1%和其他寿险产品期末责任准备金的4%。
二是保险期间小于3年的定期死亡保险风险保额的0.1%,保险期间为3年到5年的定期死亡保险风险保额的0.15%,保险期间超过5年的定期死亡保险和其他险种风险保额的0.3%。
一年及一年以内短期人身险业务最低资本的计算适用非寿险保障型业务最低资本评估标准。而再保险公司最低资本等于其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分别按照上述标准计算的最低资本之和。
通知明确,最低资本评估标准中,除非寿险投资型业务投资金部分最低资本评估标准自明年1月1日起执行外,其他评估标准自今年第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起执行。
通知要求,“在中国境内设有多家分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应当合并评估境内所有分支机构的整体偿付能力。”通知进一步明确,在华有多家分支机构的外国保险公司应当在今年10月31日之前确定偿付能力报告的主报告机构,并向保监会报告。主报告机构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主报告人应当将其所有在华分支机构视为单一报告实体,合并编报偿付能力报告。
据悉,从2008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起,保险公司应当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报送上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上海证券报 2008-11-01)
山东实行消防安全评价结果与保险费率挂钩 近日,山东保监局与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消防安全评价体系与保险费率挂钩机制深入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鲁公消[2008]260号),将建立消防安全评价结果与保险费率挂钩机制,充分发挥保险费率价格杠杆作用,督促投保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当地消防和保险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提请当地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实施。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将对社会单位的评价结果通报当地各保险公司。各保险公司在为单位办理财产保险业务时,要核查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价分类结果并根据评价结果调整保险费率。
2004年,山东省政府下发开展公众责任保险的意见。2005年、2006年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与省消防协会、山东保监局分别下发在公共聚集场所推行公众责任保险的通知和推进火灾公众责任险的通知。2005年,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还组织推出了我国第一个区域性公共聚集场所公众责任保险,承保对象主要是容纳50人以上的公共聚集场所,保费交纳实行差别费率,最高为1.1%;保险责任突出火灾、爆炸;赔偿限额每人每次事故最高为5万元。(山东省保险学会 2008-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