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海啸启示:分业经营 回归简单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不能拯救金融机构
金融创新使整个金融体系在复杂化,但每个金融机构的业务却应该更加专业化。现代金融体系,越简单的业务模式越好。
交叉销售、风险分散和对高风险资本回报的追求推动了金融机构之间的跨界风潮,但跨界经营导致不恰当的拨备,使金融非协同效应显著超越经营协同效应;而跨界后的相互信用支持使问题更加严重,它使交易对手、信贷机构、评级机构、监管机构都无法准确的评价新业务的独立风险,新业务的风险被弱化了,杠杆被进一步放大了,而且危机一旦发生,资本纽带和担保关系将引发新老业务的风险串联,事实也证明银行存款和保险资金都不能拯救危机中的公司。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不能拯救金融机构
次贷危机爆发后,作为直接冲击的受害者,美国前五大证券公司中雷曼破产,贝尔斯登、美林被收购,摩根、高盛也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一时间,人们开始质疑独立投行模式,金融机构混业化、多元化的呼声越来越高。
欧洲混业经营的大型金融机构,如巴克莱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等一度成为人们标榜的典范,认为他们用商业银行的庞大存款支持了资本市场业务的流动性,从而增强了资本市场业务的抗冲击能力。
但就在各家商业银行得意扬扬地收购投资银行时,危机已经悄然降临。英国四大银行——汇丰银行、巴克莱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劳埃德银行遭遇挤兑;冰岛最大型商业银行被挤兑。为了防止挤兑事件的蔓延,德国、爱尔兰、丹麦、奥地利、希腊等国都出台政策对国内存款进行全额保险。
看来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的模式并不能增强金融机构的抗冲击能力,反而可能引发挤兑等对金融机构来说是致命打击的厄运。
实际上,雷曼旗下有三家商业银行、AIG每年有400多亿美元的保费收入、富通集团有近千亿欧元的存款,这些都不能对抗他们破产或被接管的命运——无论是保费收入还是存款资金,都不足以吸收金融创新业务的风险。混业模式并不能拯救金融机构,多元化也不能分散风险,反而会导致风险的复杂化和资本监管的漏洞,这在雷曼和AIG的案例中已经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进一步,银行存款和保费收入不仅不能有效吸收风险,还会导致风险的串联。在次贷危机的冲击下,各家大型金融机构都减计了几十亿、甚至数百亿美元的资产,这些损失虽然发生在资本市场业务上,但在复杂的业务结构下却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资本拨备,结果减计的只能是商业银行或保险等传统业务的资本金,资本不足使这些本来没问题的业务也面临被信用评级机构降级和被监管机构限制营业活动的威胁,更可怕的是公众信心的动摇和由此引发的挤兑事件——没有任何一家银行能经住挤兑的威胁。于是,那些本来运营良好的业务也被迫剥离、出售、甚至关闭。
金融危机中,风险的串联大于风险的对冲,用复杂的混业模式来平抑风险,不如用业务结构的简单化来清晰风险的分担,也只有这样,评级机构和监管机构才能更加准确的评价单一金融业务的风险。
金融创新要求进一步的业务细分
1929年经济危机中,美国超过4000家倒闭的银行多数都是受累于投资银行业务的过度投机,为此,1933年美国国会出台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要求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分业经营。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出现了一场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浪潮,1999年随着花旗并购旅行者的完成,《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被正式废除。从美国到欧洲广泛的混业为2008年的金融海啸埋下了隐患。
实际上,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更多新兴业务游离于传统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范围外,这些业务的风险性质与传统业务不同,它们本来应该接受更细致的分业监管,却由于混业经营而进入了模糊监管地带,而各家金融机构也被这种模糊监管下的高杠杆所吸引,从而导致风险的泛滥。
遗憾的是,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人们得到的结论并不是进一步的业务细分,而是相反,进一步的混业,美洲银行收购了美林证券、巴克莱收购了雷曼的欧洲及北美业务,而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则被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以后可以从事银行业务……
次贷危机的最大悲剧不是雷曼的倒下,不是冰岛的国家破产,而是次贷危机的原因被错误地总结,使监管体系没有进步,反而倒退了——监管本来应该随着金融创新和金融危机向着更加专业化细分的领域发展,以便使每家金融机构都有更清晰的业务模式和更明确的风险承担,但今天的监管却使金融机构越来越复杂化——很难想象,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的多头监管下,一个庞大的金融帝国能够把每个局部风险都控制得很好,而一旦局部失控,将导致满盘皆输。
金融创新使整个金融体系在复杂化,但每个金融机构的业务却应该更加专业化。现代金融体系,越简单的业务模式越好!
金融创新业务的隔离经营
次贷危机的起源是次级抵押贷款、CDO、CDS这些金融创新产品,在历史上,金融创新已经不止一次的惹祸了,1929年金融危机起源于股票和基金市场的超速发展,1987年的黑色星期五起因于组合保险策略,1998年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的过度套利也把这些金融大鳄们吓出了一身冷汗……
金融创新是金融系统自我完善的必经之路,而由此引发的危机则是创新过程中难以回避的代价,但不能因噎废食,因为害怕危机就阻断金融创新的步伐——没有金融创新就不会有今天欧美庞大的金融体系,所以关键问题是如何防止一个创新产品的危机转化为整个金融系统的危机。
米尔肯入狱了,但垃圾债券和整个金融系统仍在发展;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倒闭了,但套利模式和金融系统也仍在前进;为什么次贷危机爆发了,倒掉的不仅是抵押贷款银行还有雷曼、AIG、富通?这是因为在次贷的创新过程中,各家金融机构为了能够提高自己发行产品的信用等级、降低资本金和保证金要求,都用集团公司的信用为子公司担保——雷曼为旗下所有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AIG为AIGFP的所有借款和表外负债提供无条件担保……结果当局部发生危机时,集团公司也被拖下水,想甩也甩不掉。
更重要的是,创新产品在集团公司的信用担保下,难以获得独立、准确的风险评价,从而弱化了创新业务的风险,使其没能得到评级机构、监管机构和交易对手足够的风险重视,于是在不经意间,CDS已经发展到美国GDP的4倍,再强大的金融机构也无力为这样庞大的风险资产担保了。
所以,次贷危机的另一个启示是:金融创新业务必须以独立实体运营。这里所说的“独立”,不仅是指法律意义上的独立实体,还指经济意义上的独立实体,即,无论是监管者,还是公司的运营者都应努力切断传统金融业务与创新业务之间的连带担保关系,使风险得到更准确的评价和更明晰的界定——尽管这会减缓创新产品的发展速度,但它可以避免创新产品在一场金融危机中被扼杀。
对中国的启示:抄底传统业务
欧美爆发了金融危机,隔岸观火的中资金融机构有些也被间接挫伤了,但更多则在犹豫中,要不要去美国抄底呢?
一派认为要抄底,这是百年不遇的机会,是中资金融机构参与国际市场、加速自身发展的绝佳机会;另一派则认为不能抄底,因为我们的金融机构还太幼稚,欧美金融机构都无力驾御的风险,我们更难以控制。而中国平安在富通上的亏损令后一种观点占了上风。
我们的观点是:底可以抄,但不能盲目抄。
美国此次危机是由于混业经营后的监管漏洞和公司自身多元化后向“高杠杆看齐”的不当拨备造成的,它起源于创新业务,但在混业框架下风险串联给了传统业务,导致传统业务的资本金不足或流动性短缺。其实,那些被拖累下水的传统业务本身是相对安全的,只是作为危机的牺牲品,被迫折价出售以弥补新兴业务所造成的资金缺口。
也因此,此次“金融海啸”确实给了中资金融机构一个仿效汇丰、构建多元化地域组合的机会(不是多元化业务组合)——虽然此次危机起源于发达国家,但与之相比,新兴市场的不稳定性更高,未来潜在的地域威胁更大,我们不能不防患于未然,传统业务的底可以抄,也应该抄。
但是,对于那些创新业务,无论是在美国、欧洲还是中国,都应该分业独立运营,以防止风险串联——金融创新是不能通过并购来完成的。总之,既不要盲目畏惧也不能盲目自信,应该有选择的抄底那些中资金融机构已有的传统业务。(证券市场周刊 2008-11-02)
美国金融风暴背景下如何对银保业务进行风险防范
近两年,寿险业务发展很快,特别是银行代理业务更是异军突起,势头相当迅猛,据统计,自 2000年起各家银行柜面代销量不足10亿元,2001年为47亿元,至2007年已超2000多亿元,2008年上半年已超过去年全年总量,增速极快,在人寿保险总保费收入中占比已超过30%。
银行保险之所以能得到迅速发展,是由金融领域经营环境的变化、银行和保险公司扩大服务领域和增加利润来源的客观要求、客户需求的不断变化所决定的,而我国现今乃至将来的经济环境都将促进银行保险较大的飞跃;然而,今年美国突发的金融危机触及到各国各领域的神经,让世界各国都积极为金融体系的安全想尽办法和措施,作为中国的保险公司也不例外,而保险中越来越占据重要地位的银行代理业务也不得不考虑对风险的防范。
第一部分:银行代理保险存在的风险
一、外部环境因素制约银代业务的发展
1、我国法律尚不允许金融机构混业经营,银行保险主要采取兼业代理的形式。即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都限定在自身领域,不得交叉经营,不允许银行和保险公司相互投资,银行既不能承保,也不能与保险公司进行资本联合,给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政策障碍。
2、我国已连续几年经济高速增长,至去年始经济出现过热现象,通货膨胀率全年达到4.5%,今年最高达到8.1%,虽然下半年有所回落,但物价指数仍居高位。目前银行代理的产品多为分红险和万能险,从产品设计来看,固定利息不到1.5%,按当前投资水平来看,收益率较低,对客户难以产生较高的吸引力。
3、银行在人们心中具有良好的安全形象,但从销售保险角度出发,显然柜员的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加上操作上的不顺畅,客户对稳健和信守承诺的关心大于对服务质量的关注,而且客户中绝大多数是银行的客户,由于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文化的差异,一定程度地影响了客户的信任度,阻碍了银行销售保险产品业务量的提高。
二、 同业之间激烈竞争带来的系列风险
面对银行保险这一新型的销售渠道,已成为各家保险公司“兵家必争之地”。对于成立时间相对较长的保险公司来说,银行保险业务是新的增长点,更是节省成本的重要渠道;对于新设立的保险公司而言,这是迅速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知名度的有效途径。从近两年各家公司业绩来看,通过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规模迅速增长,市场份额迅速提高,中国人寿就是其中最大的赢家,其外,如新华、泰康、太平等都因银行代理迅速地提高市场份额。由于银行代理带来了巨大的规模效益,以及由效益带来的连锁效益,使各家公司愿意在银行渠道上倾注更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特别是手续费的竞争就愈演愈烈,增加了保险公司的成本支出。另外,外资公司的进入亦会加剧竞争的程度。
三、保险关系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
银保合作的核心是寻找一个共同的客户高层,为客户提供理财计划。由于银行网络实力强大,尽管保险公司是保险产品的实行设计者和管理者,但它的形象往往为分销机构的形象所取代。随着银保合作的发展,投保人会逐渐忽略保险产品设计者的真实身份,对保险公司的概念趋于淡漠,这就使得保险公司与客户的联系丧失,这一联系丧失的问题对于市场营销策略来讲十分严重,一旦银行也开发出售类似的替代产品,保险公司的命运将不可想象……。因为只有通过与投保人的直接接触才能设计适合市场需要的银行保险产品。
四、银保合作模式缺陷是阻碍银代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
银保合作的简单、浅层模式,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其一在银总行层面上,各家银行往往与多家代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对于省级分行及所属分支行层面上,严格按照总行要求与地方多家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这就形成了“多对多”的合作模式。此种模式容易导致双方都处在合作伙伴过多,变化太快的状态,很容易使合作流于松散、表层和短期,一旦保险公司的产品不受市场欢迎,或新合作者提供更有竞争力的合作方案,银行无疑会“舍旧取新”。显然此种模式合作基础是比较薄弱的。其二,由于双方合作层面不牢固,银行往往受更高利益的驱使而解除合同、更换合作伙伴,使合作不能长远。况且当存款的运作收益高于代理保险的收益时,银行也没有了代理的动力,相反可能会阻止保险的销售。其三,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局限还表现在浅层次的协议代理阶段,尚未形成长远的、利益共享的战略伙伴关系,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双方更多地在代理手续费上进行博弈。
五、产品的缺失是将来影响客户市场的关键
目前,银行代理的保险大多为两全分红险和万能保险,保障功能小,储蓄、投资功能不大,很难适应客户的需求,将来的银行超市将会摆出更多的保险商品,从保险的功能来说,保障、储蓄、免税、投资、养老、医疗、教育都是客户所需求的,而目前的产品太过于单一,严重缺失。
六、投资收益的水平直接影响渠道的经营
从2001年开始,中国保险业的的投资收益可谓一波三折,2001年—2003年,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却从4.3%下降到3.14%。2004年—2007年四年间,收益率大幅提高,大大增加了客户的投保信心;然而,2008年资本市场又遭遇了寒流。加之今年百年一遇的金融风暴更加剧了今年收益的严重缩水,对于完全以分红为主打产品的银行代理渠道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七、2009年风波
银行保险经过几年的长足发展,业务增量取得了很好的业绩,然而随着今年资本市场的变数,银行代理保费半年内突飞猛进,半年时间便超越了去年全年的总量,从风险角度出发,保监会已经要求各家保险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放缓趸交业务,全力发展期交业务。从目前发展态势来看趸交业务已经放缓甚至开始出现停滞状态,而期交业务仍然进展缓慢,可以预见,明年的银保业务肯定出现巨大的窟窿,随之而来的保费剧减、业务减速、资本金匮乏等等风险将随之而来。
第二部分:风险防范措施
一、 转变经营理念,全面提升公司经营水平
1、 银行和保险公司要更新经营观念,避免经营短期行为。银行保险在我国被称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在为保险公司提高保费收入的同时,也为商业银行大力拓展中间业务提供了巨大的商机。无论银行还是保险公司都要提高对银行保险重要性的认识,更新经营理念。对银行要灌输树立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理念,从过去主要依靠传统的存贷款利差收入转变到从中间业务提高经营效益上认识,克服银行保险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会分流银行储蓄存款的短期经营观念。对保险公司而言,要用全新的市场经营理念,改变过去陈旧的行业代办观念,从主要依赖降低费率、提高手续费等低层次竞争,转变为依靠营销机制转变、险种创新、服务质量提高、技术创新、经营赢利等全方位的营销观念,特别是公司高层更要提高战略水平和执政水平,在战略制订上更能适应市场的发展。
2、 加快调整步伐,促进期交及效益产品的快速发展。
这几年的银行保险发展给我们带来一个全新的启示,银行代理保费每年收入很大,但一年过后又是零的开始,库存是零,效益没有在每年得到体现,而且随着保费量越大风险越集中,因此期交产品已成为银保发展的重要途径,加上今年形势发展的要求,将来业务的发展肯定在期交业务上下功夫,明年将面临极大的挑战,加快调整步伐,促进期交及效益产品的快速发展马不停蹄。
二、 加快银保产品的深度开发,使之真正成为银行的金融产品
长期以来,银行代卖保险颇受限制,其产品品种单一、同质产品多,缺乏特点,已成为制约银行保险业务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障碍。因此,开发适合于银行销售、能抓住特定目标市场的险种成了各保险公司的当务之急。在产品设计上应该既形式简单、操作方便、适于柜台销售,又与银行传统业务相联系,这样不但可以对银行业务消费者更具吸引力,还可以调动银行代理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还应设计覆盖面更为广阔附加功能更为突出的新产品,如养老、医疗、教育等产品,同时还应根据银行特点设计出诸如抵押贷款等多功能的产品。
三、 运用营销手段,促进营销创新
在营销全过程中,保险公司应加强对银行员工的培训和各项后援工作,并将以往主要通过保险公司员工宣传、推销,银行职员只管操作这种模式转变为银行主动销售和宣传。事实上,只有在银行员工积极的宣传下,广大消费者才有可能认识保险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熟悉银保产品的功能效用,知道自己接受银保产品的利益,才有可能产生认购的欲望。全面提升服务内涵价值,目前可尝试开展诸如信函账单、电话服务和信用卡销售等新的保险销售方式。并发行寿险磁卡,与银行提款卡一样,凭卡即可提取现金,并可查询保单的可贷金额及红利累积余额,自动办理保单贷款,寿险卡还可用来购物和消费,使客户在一家银行就能获得方便、快捷、准确、多元的超市式服务。
四、规范代理手续费的管理,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目前各家公司支付的手续费五花八门,同一保险公司的同一产品在省与省之间、省内不同地区支付的手续费标准不统一;同一地区银行网点代销不同保险公司同类保险产品支付的手续费标准也不一样,尤其是各家保险公司支付同类产品代理手续费标准不一样,最高的有3.5%,最低的有2.5%,这些都是由于激烈竞争造成的,无形中增大公司的成本开支,针对以上问题,其规范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必须让所有公司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必须在各公司所能承受的范围内,而且,要建立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将各代理机构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与经营绩效挂钩。对个人代理业绩,按目标任务完成比例计酬,设立目标奖、任务奖、个人能手奖、推销状元奖等多项奖励。此外,还要采用多种形式及时开展各项竞赛活动,对在竞赛活动中达标或取得显著业绩的优秀网点和先进个人,召开总结表彰大会予以激励。
五、成立银行保险公司
手续费的无序竞争,银行的漫天开价,已使保险公司成本倒贴,进而影响全面业务,这在以效益为经营目的特别是以股东最大利润为经营目的的国寿公司更是难以接受。为此,有的公司已开始谋求新的代理渠道,有的公司开始组建银行代理公司;有的则购买几家规模较小的银行作为代理行,这也将是银行保险渠道的发展趋势。
六、 建立金融控股集团公司
由于银行代理的产品大多以分红功能为主,保险公司的投资水平直接关系到业务的发展规模,目前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及策略,从经营成本及政策上都不利于公司的发展,拥有集保险、银行、证券于一身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将会应运而生,建立控股金融集团公司将从政策上、经营水平上都将使公司经营更上一个新的台阶,从国际金融业的发展态势来看,金融混业、多元化经营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发展趋势,也是金融保险企业做大做强的主要途径。
目前我国金融业还是分业经营,这种金融运行模式在整顿金融秩序、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机构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主要是金融三大行业互相分割,不利于实现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的对接和协调发展,降低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特别是在国际金融改革放松管制和中国经济金融进一步开放的情况下,将使中国本土金融机构在竞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难以与国际大的金融控股集团有效抗衡。
可以预期,在混业经营的未来,中国将出现一些大的金融集团,有从银行业发展而来的,有从证券业发展而来的,有从产业领域发展而来的,也必然会有来自保险业的。中国人寿等成功改制上市,确立了集团体制,这为实施多元化综合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国人寿的初步设想是,在大力巩固发展人寿保险主业的同时,积极拓展财产保险、保险中介等业务,实现保险业务的综合经营,形成保险产业集群;研究探索进入其他金融服务领域的时机、路径和操作方案,实现资产管理、银行、证券等业务的综合经营,形成金融服务产业集群;树立系统化的观念,在发展中着眼于延伸服务领域,开发相关产业,构造保险关联产业链,形成保险关联产业集群;实施国际化战略,逐步拓展海外业务。最终目标是逐步建立起拥有保险业、金融服务业和保险关联产业等三大产业集群,立足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大型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中国保险报 2008-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