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中国保险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保险业成就令人瞩目,但其存在的问题依然严峻。在世界级保险巨头AIG集团都面临破产风险的时刻,中国的保险机构更是应该检视自己的不足,扎实稳健地经营自身的业务。同时,抓住机遇,科学地开拓保险业的未来。
28年前从零开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保险业经历了近30年的高速增长,在补偿灾害损失、维护社会安定、支持中国的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整个行业发展突飞猛进。其表现主要有三:一是保险机构增长迅速。1980年,中国只有1家保险公司,1998年为28家;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保险机构110家,是十年前的4倍。此外,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从2000年的几家,到2007年底的2331家,几年间增长近500倍。二是保费收入增长迅速。1980年全国保费收入为4.6亿元,2007年,全国实现保费收入为7035.8亿元,28年间,年均增长达31.2%。三是保险资产增长迅速。从1980年恢复国内业务到2007年,保险业积累第一个1万亿资产用了24年,积累第二个1万亿资产用了3年,第三个1万亿仅有1年时间。截至2007年,中国的保险业资产总额达到2.9万亿元,是五年前的5倍。1978年到2007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9.88%,同一时期保险机构总资产却增长了7000多倍,年均增长37.5%,远远超过经济增长速度。中国保险业突飞猛进的发展令全球业界震惊。
第二,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可从如下两个方面来说明:一是在灾害损失补偿制度中起举足轻重的作用。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自然灾害损失年均以2000亿元计,而各途径的灾害损失补偿额年平均不到500亿元。但是,作为补偿途径中的一种,保险补偿额却在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增长,年平均补偿额达384.5亿元之多,近五年年平均补偿额则高达725亿元,约是政府补偿及其他补偿形式的十倍多。
二是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上的作用举足轻重。中国保险公司1999年开始通过投资基金间接参与中国资本市场,2002年,保险公司对封闭式基金的投资额达到基金份额的21.98%,占当时整个十大持有人中机构投资者持有总份额的73.40%;2004年,保险资金持有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达到25%,是证券投资基金最大的持有人。2007年中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2.7万亿元,这个数字是2000年的10.5倍;其中,证券投资基金与股票投资占比27.12%。截至2008年6月底,中国保险公司所持A股股票价值总计2900亿元,另有1850亿元投资于基金。由此可见,保险公司已经成为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第三,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保险供给体系已初步形成。完善的保险供给体系是满足不同群体保险服务需求的基本条件。经过近30年的发展,由最初仅有的财产保险到现在非寿险和寿险供给并存;从团体保险供给到保险供给覆盖到个人、家庭等每个领域、每个对象;从有形保险到无形保险;从小到几元的保险到数以亿元计的高科技保险;从单一风险产品的保险供给到多风险组合产品的保险供给;从商业保险到政策保险,从自愿保险到强制保险;等等。一个以商业保险机构为主体, 政策性保险机构为补充,多种保险机构分工竞争的保险供给体系已初步形成。
第四,保险法规制度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完善。1995年,中国在保险业恢复15年后才颁发第一部《保险法》,但自1998年保监会成立后,保险法规制度建设得到了大力发展。十年来,共出台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200多个保险管理规章,平均不到一周就出台一个。目前,一个以《保险法》为核心,多部行政法规和若干行政规章为主体的中国特色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值得一提的是,在近五年,中国保监会更是高度关注对《保险法》的修订工作,在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保险法》的第一次修订后,2008年8月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保险法》的修订草案,其目的是以便保险业进一步适应对外开放和竞争的新形势,为保险市场的有序竞争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律保证。
落后欧美数十年
尽管中国保险业取得了非常巨大的成就,但不可否认,当前的保险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在国际上,中国保险业在世界上的地位仍然很低。2000年全国保险业收入占GDP的比重(即保险深度)只有1.78%,人均保费(即保险密度)为15.2美元,在国际保险市场上所占份额仅为0.79%。上述指标2007年虽有所上升,但全国保险费收入仍只占GDP的2.85%,人均保费约为77美元,远远低于国际上8%和550美元的平均水平,更是低于英美日等发达国家的15%和3000美元左右的水平。这种保险现状与中国拥有13亿多人口、经济持续多年高速增长、银行存款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灾害越来越严重等现象显然存在着巨大差别,它表明中国保险业发展严重滞后于世界。
保险市场供给能力弱。一般而言,保险公司的资本金数额越大,市场供给能力越大,承保能力就越强;反之,资本金数额小,市场供给能力就小,承保能力就弱。截至2007年底,虽然中国保险业总资产有2.9万亿元,但平均每家保险公司的资本金数额只有约20亿元。将所有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加起来,总承保能力也不过200亿元左右,也仅仅相当于发达国家的一家中等水平的保险公司(如2007年劳合社的承保能力约为160亿英镑,法国1989年组建的Assurpol高风险污染保险集团承保能力也达到3270万美元)。对于巨灾风险,中国的保险公司几乎没有一家公司具有承保能力,有如美国《华盛顿邮报》所称道,中国的保险业落后于欧美数十年。
汶川地震的保险赔偿率不足2%
尽管保险补偿是中国灾害损失补偿制度中补偿力度最大的一种,但其还不能全方位满足灾害损失补偿的需求,其表现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保险补偿占整个灾害损失的比率不高。1998-2007年,中国的灾害损失中仅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年均就达近2000亿元,近三年来年均则达2300多亿元,2008年因汶川地震,全国自然灾害损失超过1万亿。然而,商业保险补偿在自然灾害损失中一般只占5%左右,而在发达国家,该指标一般为30%~40%。就个别险种而言,保险补偿则更低。如同样是雪灾,2007年欧洲的雪灾有50%的损失获得了保险赔付,而中国2008年初的雪灾,保险补偿仅仅占雪灾损失的2%左右;5•12汶川特大地震,保险公司的赔偿还不到整个损失的2%。
二是保险补偿结构不甚合理。例如,在财产保险中,2005年中国的机动车辆保险损失补偿占整个财产保险损失补偿的70%,而当年因灾导致直接损失约1000亿元的农业,从保险机构获得的补偿却不到6亿元,仅仅为农业损失的0.6%,在整个财产保险补偿总额中只占0.9%的份额,而这一指标在2006年还有下降的趋势。至于财险业务中的责任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险种,以及人身保险业务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都存在灾害损失与保险补偿不匹配的现象,且有加重的趋势。
三是损失补偿的范围窄。保险的损失补偿范围一般是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其保险责任的约定一般由保险人事先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只有接受与不接受的权利。保险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在供需失衡的情况下,一般将保险责任范围约定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许多责任则被列为除外责任或免赔责任,如地震、洪水、旱灾等易导致巨大损失的灾害一般均是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因此,当灾害事故发生造成损失后,鉴于保险合同的规定,许多灾害损失便不能够获得保险补偿。
四是保险赔付率较低。赔付率指标具有双重性,一方面,该指标的高低,表明保险经营者业务经营成本的高低及承保业务质量的好坏,赔付率低可以说明经营业务成本低及承保的业务质量好;但另一方面也表明保险补偿未尽其能,甚至可能存在有保险惜赔、该赔而拒赔的现象。保险经营是负债经营,其产品的定价,原则上应该保持所收的保险费与所支出的保险赔偿相等,至于保险公司的盈利,一般应通过利用保费收入与保险赔付的时间差,将保险资金进行投资运用来获得。正因为如此,国际上的保险经营者的保险赔付率一般在100%及其以上。
然而,中国的保险赔付率与国际相比却显得过低。例如,2000年至2006年,中国的财产保险赔付率年均为51.69%;2007年,除了机动车辆保险、企业(或团体)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超过了50%外,其他险种的赔付率基本上在40%以下,家庭财产保险的赔付率仅仅为20%。保险的赔付率低,说明灾害损失补偿的范围窄、补偿的额度低。由此可见,中国的商业保险补偿在整个灾害损失补偿中并没有发挥其真正的补偿功能作用。
另外,再保险不能充分地分担损失风险。目前国内再保险市场虽已成形,但尚属不成熟的初级阶段。其表现主要在:一是再保险业务对于国内再保险公司而言,总承保能力偏弱。如按发达国家再保费收入占保费总规模20%标准计,2006年和2007年中国再保费收入应在1200亿元~1500亿元之间,而实际收入2006年仅为217亿元,2007年为 300亿元左右,再保费收入占保费总规模平均只有4%左右。
二是面对国内巨灾风险或巨额风险,保险公司往往要独自应对,基本上形成了对国际再保险市场的高度依赖。如近几年,境内公司向境外分出保费,大体上占到总商业分出业务的80%~90%左右。三是资本实力相当弱。据统计,2003年,全球再保险公司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的资本为650亿美元,而再保险公司实际可用资本为2440亿美元,可用资本为监管资本的3.75倍;2004年对应的数字分别为720亿美元、2740亿美元和3.8倍;2005年分别为710亿美元、2860亿美元和4倍。但在国内,截至2007年底,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的总资产为785.37亿元,注册资本金仅为361.49亿元,而这却占整个中国再保险市场的90%以上。此外,国内再保险市场的技术、服务及监管也没有到位。
由此可见,国内再保险市场对国内原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的分散没有起到大的作用,也即对国内保险公司的直接承保能力的扩大没有起到支持作用,再保险市场发展的滞后业已成为制约中国保险业发展的瓶颈因素之一,同时也妨碍了灾害损失补偿水平的提高。
中资保险面临信誉危机
保险业迅速发展的这些年,保险服务大有提高,但诚信问题在管理、经营方面仍然很突出。保单的晦涩难懂,保险保障功效的夸大,强制销售保险,无理拒赔、惜赔或少赔、展业理赔时两张脸等不诚信的事实正在影响着保险公司甚至影响着整个保险行业的形象。而与此相对应的一种现象是,在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保险客户偏好外资保险公司的现象。这种心理偏好必然影响客户对保险公司的选择,使中资保险公司遭遇信誉危机。如果不意识到这一点,在中国保险市场上中外资公司完全展开平等竞争后,中资公司所面临的局面将是非常严峻的。
此外,经营理念陈旧。即在经营理念方面,跑马圈地、不求效益的速度增长模式未得到根本改变。尽管中国保险业恢复业务以来的30年是其高速增长的30年,但普遍存在重业务规模扩张、轻价值管理和效益增长的倾向。很多公司通过铺设机构、跑马圈地实现外延式、粗放型规模增长,产品服务创新不足和经营管理水平不高,费用支出居高不下,盈利能力不强。因行业高速增长及投资市场的大幅波动,部分公司甚至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现象。
在金融竞争中处于劣势
当前,中国金融业改革向纵深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对金融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金融市场新格局形成的步伐正在加快。保险业整体规模虽然显著扩大,但在金融资产增量中获取的份额仍远低于银行业和证券业,竞争实力和业务规模相对薄弱,保险业在金融竞争的基本格局中处于劣势。到2007年底,中国保险资产仅占金融业总资产的4%,远远低于发达国家20%左右的平均水平;全年保费收入仅是储蓄存款余额的4%,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平均为15%;在发达国家的个人金融财富构成中,银行存款、证券投资、保险资产三分天下,而中国居民还没有把保险作为重要的理财手段;等等。要从根本上逐步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充分认识国际保险业发展新趋势,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尽快提升保险业在金融竞争中的地位。
更重要的是,保险人才仍不能满足保险业发展的需要。据统计,2003 年,每10 万人口拥有保险从业人员的数量,美国为1357人,日本为331 人,中国香港为551 人,中国台湾为619人,而中国大陆仅为110 人。而中国国内保险企业虽然目前共有从业人员近300万人,但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0.2%。与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国内保险从业人口总量偏小。有数据表明,目前因市场主体大量增加,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对人才的需求急剧增长,中国国内保险业人才储备的供需比例约为1:4;就北京市场而言,保险人才就缺口10万。在现有的保险从业人员中,高级人才更是严重匮乏。截至2006年底,43万保险公司职工中,持有本科文凭的职工占职工总人数不到20%,而有硕士以上学历的职工仅仅占职工总人数的2%。
就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而言,截至2007年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平均持证率为69.66%,其中技术含量高一点的保险公估机构从业者平均持证率只有44.52%。就全国200多万保险营销人员而言,拥有大专以上文凭的人员不到30%,大部分是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且保险专业知识普遍缺乏。至于高级管理人才则更是稀缺,这可从一些新成立的保险公司找不到合适的优秀经理人才即可窥见一斑。正因为如此,许多保险公司及相关机构任命了许多不够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而这些高管因为经营管理不善最终又频繁被调换或离职。如2007年全年中国保监会责令撤换的高管人员达102人。保险人才培养的滞后,保险高级人才的匮乏,必然会导致保险市场上的人才拉锯战,集体跳槽现象凸现,甚至会阻碍中国保险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保险业得到了飞速发展,但在深化改革、稳定发展的主体面的同时,必须看到并正确估量中国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不足。(中国报道 2008-11-13)
从AIG危机看保险业风险新特征
随着次贷危机从次级抵押贷款(subprime mortgage)向Alt-A贷款蔓延、从私营证券化向公营证券化蔓延,次贷危机进一步升级,更多的问题金融机构被暴露出来。美国当地时间9月15日,AIG的股价暴跌61%至4.76美元,令AIG市值缩水近200亿美元。今年以来,该股累计下跌93%,为道指成分股中表现最差的一个。
自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来,AIG连续三个季度出现净亏损。2007年第四季度净亏损52.9亿美元,今年第一季度亏损78亿美元,二季度亏损53.6亿美元。截至二季度AIG的CDS业务累计亏损已高达250亿美元。16日晚,美国政府同意授权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向AIG提供850亿美元紧急贷款,以换取79.9%股权的控股方式接管AIG。贷款窗口的有效期为24个月,利率为3月期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再加850个基点。AIG 被美国政府接管,避免了当下倒闭的命运,但850 亿美元的高息贷款其实是一个清盘方案,普通股东很可能最后血本无归,AIG 仍不得不通过出售资产来尽快还清这笔贷款。
重新审视保险公司在次贷危机中的角色,不仅能够帮助我们厘清这场金融风暴的脉络和走向,而且有助于深入评估保险行业呈现的新特征和新型风险。
保险公司在次贷风险传导链条中的重要作用
过去的20多年中,金融资产的迅速膨胀,银行作为信贷发放者的重要性正在不断下降,国际大型银行逐步由传统的买入持有(buy-and-hold)盈利模式向发起分配(originate-to-distribute)盈利模式转变,即银行通过证券化、信用衍生工具将其发放的信贷进行再次分配到资本市场上,更多的成为交易型主体。银行商业模式转变带来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降低了银行对信贷风险的脆弱性,风险被广泛地分布在银行体系之外。在originate-to-distribute模式中,信用增强成为最重要的一环。
从全球范围来看,信用增强已经渗透到包括债券发行在内的传统金融业务领域的多个方面。其中,保险公司是参与信用风险转移的最主要非银行金融公司之一,并且通过CDS等产品成为次贷风险的最终承担者之一。2008年初以来,包括债券保险和金融担保公司在内的保险公司在整个危机的演进过程中开始在事实上成为重要的一环。从年初引发MBIA、AGC等债券保险公司到近期陷入财务危机的AIG都引发了市场的严重动荡。
AIG的失误在于其CDS净敞口大、流动性要求高
次贷危机暴露出很多大型的保险公司与次级信贷产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是保险公司是次级债券的投资者,这部分遭受的损失往往有限,并且是可控的。二是保险公司为次级债券提供担保。三是保险公司为次级债券提供信用违约互换产品(CDS)。信用违约互换是把信用风险从其他风险中剥离出来,形成能在金融市场上买卖的合约产品。信用违约互换的买方定期支付固定金额或前期费用给保户提供方,作为交换,一旦标的资产(通常是债券)发生违约,信用违约互换的卖方将向买方进行支付或有偿付款。CDS的风险主要取决于其标的资产和交易对手,而这次导致金融机构大幅亏损的CDS,其标的资产相当一部分恰恰是高风险的CDOs(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担保债务权证),主要是次级抵押证券。
AIG危机爆发后,很多人指责AIG参与CDS交易。但现实的情况是,CDS是管理交易对手风险,特别是债券风险的重要工具。很多保险公司也都选择CDS作为对冲债券风险的工具。如今年二季度末,AXA披露其持有的CDS净名义敞口是175亿美元,Swiss Re用于对冲债券风险的CDS名义也达97亿美元。问题的关键在于,AIG没有完全对冲其CDS敞口。AIG 持有1000亿左右的房地产、次贷证券,通过旗下的AIGFP(AIG金融产品公司)进行信用违约互换进行风险管理。AIG资产负债表上的信用违约互换资产余额是116 亿美元,而负债是242 亿美元,其间还有126 亿的缺口。
尽管从风险的最终归属来看,CDS基本上与债券担保相同,但CDS特别是高级CDS,对提供者的流动性要求更为苛刻。AIGFP为其交易对手提供的所谓的高级CDS,还需要为CDO和套利组合中的多数信用衍生工具提供抵押资产。抵押资产的数额取决于信用衍生产品的重置价值或是债券的市值。同时,抵押资产的数额还与AIG信用评级和债券信用评级有关。因此,一旦CDS的价格变动,或者标的资产CDOs的价格变动,以及AIG自身的信用等级有变动,AIG必须提供更多的流动性资产作为抵押。最坏的情形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次贷危机的爆发,几乎使上述所有条件全部被触发:在去年和今年上半年有相当数量的CDO的信用评级被降,AIG 在信用违约互换业务上出现大幅亏损,3 大评级机构都调低对其的评级,导致AIG 向交易对手增加几百亿美元的抵押品。截至2008年7月31日,AIGFP因CDO评级的恶化,为其高级信用衍生品提供了总计约165亿美元的抵押资产。
除了CDS外,AIGFP还提供了许多具有隐性担保的产品,也都具有信用衍生品的特征。如AIG的2a-7 puts产品。该类产品允许CDO在不违约但难以售出的情况下,计入AIG的资产负债表。在今年二季度,AIG共为名义价值为188亿美元的CDO产品提供了 2a-7puts。这极大地增加了公司持有的CDO产品敞口。
AIG的失误还在于其多条业务线染指次级债券产品
AIG作为一个大型金融集团,业务涉及保险、银行、租赁等多个领域。从其他业务的收入来看,AIG本身的盈利性较好,如寿险和退休金业务,海外业务和飞机租赁业务等,但AIG的多个业务线条、多家子公司都涉足到次级信贷和次级债券中,因此对次贷整体较高的风险敞口拖累了其财务状况。
一是债券担保业务。可以看到,AIG提供担保的债券中接近30%的信用评级在AA以下。这导致AIG在担保业务中的净利润从2007年1季度的-7800万迅速增长到2008年年中的-51800万。
二是抵押贷款保险。这项业务是由AIG旗下的UGC提供的,为具有不同顺序求偿权的贷款进行保险。
三是高级信用衍生品,主要是指AIGFP提供的CDS产品。截至2008年6月30日,AIGFP的高级信用衍生品净敞口为4410亿美元,共涉及208笔交易。其中以CDO为标的的信用衍生品共计578亿美元,这当中65%,也即约364亿美元的CDO已经被降级,还有339亿美元的CDO处于降级的边缘,因此导致的盯市损失累计达248亿左右。
四是AGF(American General Finance)提供的房地产贷款。
五是AIG Investment在保险投资组合中持有的次贷资产。截至2008年6月30日,AIG的2618亿保险投资组合中有24%是RMBS, 1%的CDO以及5%的CMBS。前两者都与次级贷款有很大的关联。比如,AIG投资的RMBS中,有接近200亿的是次级贷款的RMBS。
多业务线通过不同方式涉足次贷,不仅使AIG面临高额的风险敞口,也给整个集团风险的计量和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此外,AIG庞杂的组织架构也是导致其难以全面管理风险、反映滞后的重要原因。
AIG危机揭示保险风险新特征
一是金融风险呈现出向保险市场传递的新途径。资本市场的投资收益下降,不仅会影响保险公司的净资产和偿付能力,还可能使保险公司的流动性出现问题。这次AIG就是在偿付能力充足的情况下,因流动性不足而陷入危机。
二是保险业对金融市场的深度介入,使其周期性特征明显增强。传统上认为保险业对经济周期并不敏感,特别是寿险业。但从近二十年国际保险市场的经验来看,受保险深度参与金融市场的影响,保险业的周期特征日益明显。例如, 1997-2001年日本保险公司的倒闭风潮,以及2000-2002年全球股市下跌削弱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都表明保险业对经济周期波动的敏感性显著增强。
三是在宏观经济下行,金融市场波动的条件下,平滑经济周期波动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具有现实意义。从负债角度,要加强负责管理,重视承保利润和产品定价。从资产角度,则要通过拓宽投资渠道分散投资风险和周期风险。(保险经理人 200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