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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三季度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

  截至2008年9月30日,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413家,兼业代理机构139633家,营销员2400819人。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①实现保费收入6560.60亿元,同比增长52.98%,占全国总保费收入②的82.63%,同比上升2.14个百分点。全国中介共实现业务收入656.44亿元,同比增长44.67%。全国专业中介机构整体盈利1.90亿元。

   一、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9月30日,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413家。其中,保险代理机构1802家,保险经纪机构342家,保险公估机构269家,分别占74.68%、14.17%和11.15%。

  截至9月30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达到65.25亿元,同比增长3.20%;总资产达到84.80亿元,比上季度增长1.21%,同比增长12.60%。

  (二)业务情况

  2008年3季度,全国经代渠道③实现保费收入349.87亿元,同比增长42.46%;占全国保费4.41%,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

  保险代理公司实现代理保费收入205.60亿元,同比增长49.76%;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59%,同比提高0.01个百分点。从业务结构来看,保险代理公司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高于人身险,分别占全部代理保费收入的69.39%和30.61%。

  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44.27亿元,同比增长33.20%;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1.82%,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其中,实现财产险保费111.10亿元,占全部经纪保费收入的77.01%,占同期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的5.75%;实现人身险保费25.26亿元,占全部经纪保费收入的17.51%,占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的0.42%。再保险业务类保费收入7.91亿元。

  保险公估公司评估估损金额139.84亿元,同比增长51.13%。

  (三)经营情况

  2008年3季度,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共实现经营收入49.04亿元,同比增长49.69%。总体盈利19020.81万元。

  保险代理公司实现代理手续费收入23.88亿元,同比增长60.48%。其中,财产险手续费收入16.96亿元,同比增长63.39%,占全部代理手续费收入的71.02%;人身险手续费收入6.92亿元,同比增长103.53%,占全部代理手续费收入的28.98%。全国保险代理公司前三季度实现盈利1221.25万元。

  保险经纪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7.70亿元,同比增长32.19%。其中,财产险佣金收入13.85亿元,同比增长33.43%,占全部经纪业务收入的78.25%;人身险佣金收入1.60亿元,同比增长35.59%,占经纪业务收入的9.04%;再保险和咨询类佣金收入2.25亿元,同比增长22.95 %,占全部经纪业务收入的12.71%。全国保险经纪机构前三季度实现盈利15634.11万元。

  保险公估公司实现业务收入7.46亿元,同比增长 66.15%。其中,财产险公估服务费收入为7.17亿元,人身险公估服务费收入约58.23万元,其他收入2857.29万元。按照险种划分,公估服务费收入的构成为:机动车辆险3.85亿元,占51.61%;企业财产险1.95亿元,占26.14%;货运、船舶险0.79亿元,占10.59%;建筑、安装工程险2058.65万元,约占2.76%。全国保险公估机构前三季度盈利2165.45万元。

    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9月底,全国共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39633家,比上季度末减少11935家。
    表1   2008年3季度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数量情况
    类型 数量(家) 占比(%)
    银行 71490 51.2
    邮政 19406 13.9
    铁路 559 0.4
    航空 1633 1.17
    车商 17446 12.49
    其他 29099 20.84
    合计 139633 100

  (二)业务情况

  截至9月底,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实现保费收入3548.56亿元,同比增长116.79%,占总保费收入的44.69%,同比上升13.97个百分点。
    表2   2008年3季度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业务情况
    类型 保费收入(亿元) 占比(%)
    银行 2599.34 73.25
    邮政 527.5 14.87
    铁路 2.42 0.07
    航空 1.18 0.03
    车商 151.52 4.27
    其他 266.6 7.51
    合计 3548.56 100

  (三)经营情况

  2008年3季度,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实现代理手续费收入143.38亿元,同比增长88.81%。
    表3   2008年3季度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经营情况
    类型 保费收入(亿元) 占比(%)
    银行 2599.34 73.25
    邮政 527.5 14.87
    铁路 2.42 0.07
    航空 1.18 0.03
    车商 151.52 4.27
    其他 266.6 7.51
    合计 3548.56 100
    三、保险营销员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9月底,全国共有保险营销员2400819人,比上季度末增加182246人,增长8.21%。其中,寿险营销员2087926 人,增长7.01%;产险营销员312893人,增长17.00%。

   (二)业务情况

  截至2008年3季度末,保险营销员共实现保费收入2662.17亿元,同比增长10.65%,占总保费收入的33.53%。其中,人身险保费收入2124.83亿元,财产险保费收入537.34亿元,分别占同期全国人身险保费和财产险保费收入的35.37%和27.82%。

  (三)经营情况

  2008年前3季度,保险营销员共实现业务收入352.25亿元,同比增长31.25%。其中,寿险营销员佣金收入为309.17亿元;产险营销员手续费收入为43.08亿元④。

  四、市场特点

  (一)保险中介市场继续保持稳定发展

  2008年3季度,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的保费收入稳步增长,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2.63%。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继续增强,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9.69%,利润同比增长209.55%。其中,去年同期尚处亏损之中的专业代理机构和公估机构均实现盈利,分别实现利润1221.25万元和2165.45万元。
  (二)银保业务出现调整趋势

  在经历了上半年的高速增长之后,全国保险公司通过银行实现的保费收入增幅与去年同比有所下降。究其原因,一是保险公司通过银行渠道销售的主要是投资型产品。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回落和国际金融形势的动荡,消费者购买此类产品意愿也随之降温,消费需求减少。二是保监会针对银保业务发展过快引起的问题,采取有力的调控措施,包括开展银行保险专项现场检查,打击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三是在监管部门大力督促和外部经营环境有所改变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主动开始进行业务结构调整。

  (三)保险营销队伍继续扩大

  截至9月底,保险营销员已达240万人,较上季度末增长8.21%,与去年同期比增长29%。由于银保渠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对保费收入贡献度的波动很大,保险公司将持续重视个人营销渠道,保险业未来对保险营销员的需求可能进一步增加。同时,部分人员可能因金融危机导致所在行业不景气而转做保险营销员。保险营销员数量在未来一段时间可能继续增长。

  五、主要问题

  (一)全球金融危机对保险中介市场的影响值得高度重视。尽管目前尚未发现我国保险中介行业受到直接冲击,但某些苗头和隐患应予以关注。一是引入了外资和风险投资的保险中介机构,如因此而导致资金链紧张或断裂,也可能引发风险。二是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不太乐观的情况下,营销员队伍的过快增长,可能加剧或暴露保险营销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带来的问题,例如营销员缺乏社会保障,归属感不强,收入偏低,流动性大等。三是外部经营环境不理想可能引发更多更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例如从事涉嫌传销或者非法集资活动,获取非法利益。

  (二)保险中介市场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包括虚开发票、协助保险公司套取费用,制造销售假保单,以涉嫌传销和非法集资的手段开展业务等。这些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保险市场秩序,影响保险业形象,而且部分违法活动触犯刑事法律,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

    六、第四季度监管政策取向

  保险中介监管工作下一阶段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将主要精力放在关注风险、关注市场上来,坚决果断地处置市场出现的突发风险,集中力量对保险中介市场进行全面彻底的普查和清理,进一步健全制度和理顺机制。
(一)关注市场,防范和化解保险中介市场风险

  从前三季度市场情况来看,当前保险中介市场保持了稳定发展,但在国际国内金融形势未来发展难以预料,外部环境不断变化的环境下,保险中介市场风险防范工作尤为重要。第4季度将高度重视和警惕国际金融保险风险跨境传递,保证保险中介市场稳定。同时,针对前段时间保险中介市场暴露出来的销售误导、拖欠挪用保费、非法集资和传销、虚开发票等风险,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相关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手段,把握主要矛盾,坚决果断处理重大案件,防范和化解保险中介市场中的重大风险。坚持抓早、抓小,坚决遏制重大风险在保险中介领域蔓延与扩散。梳理分析典型案件,总结案件处理经验和教训,分析制度缺陷,进一步健全制度和理顺机制,防范类似风险,促进保险市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

  目前保监会系统正在对全国保险中介市场进行全面摸底普查。第4季度,将总结此次摸底普查情况,整体掌握保险中介市场真实状况,全面评估各项制度的实际效果。在此基础上,同时根据《保险法》修改精神,系统总结保险中介市场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制订保险中介监管制度。一是全面清理专业保险中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修订《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和《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深入调研专业中介行政许可项目和审批流程,完善后续管理措施。二是总结试点经验,研究完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监管制度。三是研究探索保险营销体制改革,适时修订《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四是改革完善保险代理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和持续教育制度。

  及时发现保险中介市场中的风险苗头,排查和化解风险隐患。

  (三)加快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推广进程

  做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和“保险营销员管理信息系统” 推广与运行工作,推进“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和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工作。建立查询平台,争取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社会公众网上、手机等多种方式实时查询保险营销员执证情况和诚信记录。

  (四)加强宣传和社会公众教育

  加强消费者教育,做好风险提示,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的具体表现和实质危害,提高社会公众的辨识能力和风险意识,提醒公众不要参与类似非法活动。

  注:①保险中介渠道包括: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营销员、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② 2008年前三季度全国原保费收入7939.63亿元。按业务划分,人身险保费收入6007.89亿元,财产险保费收入1931.51亿元。

  ③ 经代渠道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专业经纪机构渠道。
  ④ 由于现有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没有统计产险营销员的手续费支出金额,此处保险营销员中的产险业务收入为测算数据,不作对比。等式为:产险营销员的业务收入=产险公司手续费和佣金支出产险营销员保费占全部产险保费的比例。 (中国保监会网站 2008-12-02)

平安之鉴:金融机构跨海并购风险不可不防

  尽人事而听天命,用这句话来形容目前中国平安在起诉富通上的处境,显得较为贴近。尽管中国平安一再表示“会努力维护自身权益”,但从12月2日富通在荷兰召开的异常“热闹”的股东大会上传来的消息看,中国平安或许无缘比利时政府设立的特殊基金赔偿,因为那只补偿给富通欧盟国家小股东的。

事实上,中国平安能否获得赔偿金,不是由富通或者比利时政府任何一方说了算的,关键还要依赖于被收购方富通所在地的法律环境。而平安投资富通一案上,也充分暴露出我国金融机构在海外并购时所忽略的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

  依赖当地法律环境

  接触过不少国际并购案例的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说,平安与富通之间的问题,目前主要存有两大争议的焦点。

  首先,涉及民商法的法律关系。按照国际惯例,双方签署的并购协议中,包括双方的陈述和保证,关键在于收购交易签署前,富通是否对其持有的次贷风险敞口进行充分地披露,如果富通存在隐瞒,平安可以采取仲裁的方式追究责任。“这暴露出的是法律风险。”

  其次,涉及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富通“国有化”问题暴露出来的则是政治风险,越是法律不完善的地方,政治风险就越高。富通在被政府国有化的过程中,是否采取了公平、合理的国有化对价方式。而目前平安提出“富通在国有化之前没有召开股东大会征求股东同意”的说法,正是出于这种理由。“涉及国有化的问题,只能选择当地的法院进行诉讼,不能进行仲裁,取决于当地的法律环境。”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平安是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了富通集团的股票,而非直接的并购交易,是否存在一份并购协议也是未知数,那么这是否符合第一种法律关系?吴冬律师表示,“像通过二级市场买卖这样的大宗交易行为,可能意味着平安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向富通追究责任,也就是说,平安起诉富通的成败将更加依赖于当地的法律环境。”

“如果当地国家行政非常强势,没有法制传统,且没有独立的司法机关的话,败诉的可能性不小。”在不少法律界人士看来,欧洲一些国家的法律环境显然没有美国来得成熟。

  尽职调查不限于企业本身

  平安投资富通是国内保险机构“出海”失利的一个典型案例,也是近几年国内金融企业跨海并购重时间而轻风险的缩影。

   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贝政明律师说,经历这次金融危机,通过平安投资富通失利的教训,国内投资者应该意识到,跨海收购时不能盲目追求速度,应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不能仅仅重视被收购企业的风险,更要注重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整体金融市场的风险。“另外,在拟定并购协议时,尽量选择对我们最有利的条约内容,并且要充分考虑到被收购企业可能破产等因素。”

  在与多位从事并购案的律师的交谈中,国内不少企业在收购案上往往容易忽视“法律成本”。按照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刘军厂律师的说法,“国外金融机构在对待并购时通常比较沉着冷静,除企业本身律师队伍参与尽职调查之外,还会聘请第三方律师团队,更多的考虑第三方意见;而国内企业真正按这个流程做得并不多,还有不少企业是高管拍脑袋决定。”

  除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外,刘军厂律师认为,国内机构在海外并购时还会在知识产权、人员劳工、财务债务等方面遇到风险,“在这些方面我们缺乏一定的防范和应对经验。”

  对于国内保险机构来说,平安也是一个教本。原本在黄浦江内练手的保险资金,如今要游到大洋彼岸去,如此大的跨度保险机构是否已经备战充分?试水国内股市才四年的保险资金,若在风控不严的情况下就操之过急选择“出海”,那在风云变幻的全球股市中,遭遇“呛水”想必亦是难免。保险机构起航海外市场勇气可嘉,花了资金圈了名头之后如何管控风险才是真正考验所在。(中国证券网  2008-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