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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保险业印制诚信宣传手册
由江西保监局和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共同编排的《诚信寿险“十个一”系列活动宣传手册》已于近日印制完成并发放至各寿险公司,以作为江西省寿险营销员诚信教育读本。
今年来,江西保监局、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将加强业内诚信建设作为工作开展的重要方向。在开展诚信寿险“十个一”活动、举办诚信寿险标兵表彰大会、签订江西业内首份诚信服务自律公约、制定并公布行业服务承诺等一系列有关活动的基础上,针对江西保险营销员诚信教育缺乏有效读本的情况,组织专门人员对江西诚信建设有关材料进行汇总并编印成册。《宣传手册》的编印发放,将为加强江西省保险业诚信水平建设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江西省保险学会 2008-11-25)
吉林协会开展财险公司自律检查
日前,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重点对除长春、吉林以外的7个市州的54家产险公司分支机构9月份以来的车险业务进行了为期4周的自律检查。协会对各家公司存在的违规打折、交强险应收问题以及承保手续中缺少能反应使用性质和优惠的依据等方面的问题,共下发整改意见162条。目前,各被检查单位正积极开始整改。(吉林省保险学会 杨惠娟 2008-11-26)
深圳保险学会向市图书馆赠保险书籍
近日,深圳市图书馆致电深圳保险学会,称当前市民对学习保险知识的热情比较高,希望深圳保险学会及时地向该馆提供包括《深圳保险》、《深圳保险年鉴》等在内的各种保险读物。为此,11月25日,学会秘书处及时将五套近百本自编书籍赠送深圳图书馆。 (深圳保险学会 黄毅辉 2008-11-26)
宁夏保险行业协会出台《车险高风险客户管理办法》
经宁夏5家财产保险公司协商一致,由宁夏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共同制定了《宁夏保险行业车险高风险客户管理办法》。
高风险客户是指年内或近几年多次发生索赔问题,或恶意制造车辆事故进行索赔及骗陪的客户。本办法首先明确了高风险客户确定的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从每个客户的实际出发,区别对待,分类管理;二是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为目的,防止简单化、教条化。其次,对高风险客户界定标准做了规定,主要区分为一类和二类。
宁夏保险行业协会建立高风险客户信息管理平台,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3日内,以各财产保险省级分公司为单位,将本单位的一、二类高风险客户信息报至行业协会,由协会综合整理后,于次日发至各省级保险分公司参考使用。上报的高风险客户信息内容主要包括:被保险人名称、厂牌型号、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保险起保日期、终止日期、出险次数、赔款累计金额等。(宁夏保险学会 2008-11-28)
上海学会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上海保险论坛
11月28日,上海市保险学会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上海保险论坛。上海保监局党委书记孙国栋、中国保险学会会长罗忠敏出席论坛并讲话。上海市社联、市保险学会领导和沪上有关保险机构负责人、知名学者等200多位业界人士出席了当天的论坛。
来自监管部门、理论界和业界的专家学者就改革开放以来保险监管、保险业的恢复和发展、保险理论研究、保险法制建设、保险精算事业的发展以及保险学会的作用等问题作了专题演讲,同与会代表共同回顾了改革开放30周年以来,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
与会代表认为,在这30年中,我国的保险业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80年,上海作为3个试点城市之一,率先在全市逐步展开保险业务。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友邦保险公司在上海成立,不仅打破了中国人保一家垄断的局面,而且为中国保险市场带来了全新的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拉开了中外资保险公司竞合发展的序幕。
统计显示,2007年,上海市保费收入累计482.64亿元,同比增加78.52亿元,增幅为19.43%,中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比例为75:25。今年1到10月份,上海市保费收入累计520.38亿元,同比增加127.05亿元,增幅为32.30%。其中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117.48亿元,同比增加12.77亿元,增幅为12.20%。寿险公司保费收入402.90亿元,同比增加114.28亿元,增幅为39.59%。
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为上海的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10月,全市保险赔付支出累计153.63亿元,同比增加45.94亿元,增幅为42.66%。其中财产险赔款62.96亿元,同比增加20.25亿元,增幅为47.43%;寿险给付78.79亿元,同比增加22.40亿元,增幅为39.73%;健康险赔款给付10.10亿元,同比增加3.25亿元,增幅为47.34%;意外险赔款支出1.78亿元,同比增加0.04亿元,增幅为2.07%。
目前,全市共有97家保险公司和5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其中财产保险公司42家,人寿保险公司40家,养老险保险公司5家,健康保险公司5家,再保险公司4家,保险集团公司1家;共有保险中介机构273家,其中保险代理机构137家,保险公估机构47家,保险经纪机构89家。主体不断增加,机构日趋合理。
据悉,李峰、吴钰合作撰写的《上海保险业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综述》和冯嘉亮、杨雄合作撰写的《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对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作用》获得本次论坛优秀论文奖。(上海市保险学会 蒋鹰 2008-12-01) 山东制定《机动车辆保险规范经营票决制实施办法》
日前,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制定《机动车辆保险规范经营票决制实施办法》。
该办法以地市为单位,各家产险公司分支机构在“一人一票、权利平等”的原则下,对各家机构经营车险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标准以保险监管法律法规、山东保监局制定的车险业务七项禁令和保险行业协会自律公约为主要依据。评价结果分为好、较好、较差、很差四个等级。山东保监局、各保险行业协会据此分别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和重点自律检查对象。(山东省保险学会 2008-12-02)
大连保险合同纠纷裁决委员会裁决两起小额保险纠纷
日前,大连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合同纠纷裁决委员会,就两起涉及多方保险当事人的小额保险理赔案件进行了具有终裁效力的裁决。
据了解,其中已经完结的一起保险裁决,被当地业界普遍认为具有 “判例法”价值:2008年7月4日,大连某运输公司所属的辽BA8986主车及其牵引的辽B7562挂车刮坏光缆,造成损失2000元。该事故中牵引车和挂车交强险分别由当地某A公司和某B公司分别承保,尽管当地交警部门针对上述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定大挂车司机负全责,但由于认定书未具体分割主车和挂车的具体分别责任,主车和挂车的保险责任又隶属于两家公司,使得无论从技术和责任层面,都造成保险公司在实施理赔中存在技术上的障碍。
按照以往,保险公司也可以按部就班地将“球”踢给被保险人,进而再到法院诉讼解决。但是,采取“踢皮球”处理方式,将不可避免地增加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会给保险业再度带来“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负面影响。
在大连保监局的指导下,大连保险合同纠纷裁决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并根据交强险第8条规定,在交警事故认定书责任未作具体划分的前提下,从化繁就简和为被保险人提供主动服务出发,最终裁决A公司和B公司各自承担50%的赔偿金额,三方当事人对此裁决结果均表示接受和满意。
据大连保险合同纠纷裁决委员会介绍,上述仲裁标的额虽然不大,但其案例借鉴意义明显,即以此为“判例”,大连保险公司今后处理类似小额保险纠纷就可以比照上述仲裁“判例”进行理赔,这样既能确保理赔案件“有据可查”,顺利通过所在上级公司业务稽核部门的审核,又能为被保险人提供更加快捷的理赔服务。
另据介绍,包括另一起小额保险裁决在内,这是大连保险合同纠纷裁决委员会成立以来,两起同期裁决完结且对当地行业具有参照指导意义的小额保险终局性裁决。(大连市保险学会 李敬伟 2008-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