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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1号文件,积极鼓励创新农村牧区金融保险体制,夯实农村牧区发展基础。
文件明确提出,抓紧制定对偏远地区新设农村牧区金融机构费用补贴等办法,确保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苏木乡镇。继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险种和范围,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覆盖范围,适当新增盟市、旗县保费配套资金。
文件鼓励在农村牧区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