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大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举行了挂牌仪式。
据介绍,去年以来,大连市每月平均新上牌机动车辆就达9465台(不包含每月外地转入车辆498台),截至2009年底,全市已拥有机动车辆737937台,这一数据标志着大连市每10人拥有一台机动车。
大连保监局和大连市公安局经过调研和论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联合制定了《大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每天早6时至20时的时间段内,在市内四区道路上发生的损失额在2000元至10000元、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车辆报案后可自行移动,可享受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各方车损在2000元以下、双方对事故责任无异议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无需等待保险公司到现场处理,可迅速撤离现场,快速就近到辖内三个理赔中心进行定损。《办法》同时规定:对应当立即撤离现场未撤离现场而造成交通堵塞的,公安机关将实行强制撤离措施,并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大连市首批3个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分别设立了“交通民警警务工作室”,每个中心分别由2名具有事故处理资质的交通民警进驻,负责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大连13家财产保险公司也同时派出理赔人员进驻各中心负责定损工作。
中心挂牌的当天,3个交通事故处理理赔中心即接受和处理了100余起交通事故,获得很好的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