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宁夏保监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式启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
农村小额保险是保险公司面向广大农村居民所专门提供的保险产品,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投保理赔简便等特点。近年来,中国保监会高度重视发展“三农”保险,积极推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分批开展试点工作。
宁夏是保监会确定的第二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地区之一,农村小额保险产品在设计上充分考虑了农民的收入状况及风险特点,将保险金额确定在1万元至5万元之间,保费确定在20元至100元之间,保险期限确定在1年至5年之间,保险责任涵盖了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意外伤害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