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泰康、新华等公司以升级产品为契机,调整销售战略,围绕新保险法实施,进一步提升经营服务水准,强化风险管控。以国寿为例,新推出的两款“康宁”产品与老版产品相比,“新两康”在保障范围和责任方面有很大变化,“新两康”加强了重大疾病保障额度,重疾保额由原来的2倍基本保额提高为3倍;其次,“新两康”承保的重大疾病病种由原来的10种扩充为20种,尤其增加了近年来发病率较高的老年痴呆症、帕金森综合征等疾病;另外,“新两康”产品明确并细化了高残保障责任,去除了部分发生率较低的高残保障,但仍保留了多肢体缺失、双目失明等高风险的高残保障。
与“新两康”类似,多家保险公司推出的换代产品,都在加大保障范围方面做足了文章。如太平洋寿险新推出的“金泰人生”产品,保障的重大疾病病种由原来的24种增加到35种,原发性心肌病、全身性重症肌无力等10种重大疾病均为监管部门要求之外的增设病种。另外几家公司的新产品在保障范围方面大多有所增加,但部分产品价格也有所上调。围绕新上市产品公司做了四方面动作:一是保险条款关于合同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方面内容的细化和完善;二是保险条款用语和格式的标准化和通俗化;三是寿险作业流程的改造;四是全新个险产品体系打造的尝试。
有的公司对产品条款形态进行了一些创新尝试,比如将个人保险产品的条款,改造为“基本条款加利益条款”的形态,所谓利益条款是指各产品中体现个性内容的条款。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从客户角度来说,公司产品区分基本条款和利益条款后,突出了利益条款对利益保障条目方面的表述,使得利益条款更加简洁清晰,一目了然。”
泰康人寿在理赔服务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从10月1日起,对属于保险责任且收齐理赔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后超过30日未作出核定的理赔案件,除支付保险金外,将从第31日起按照超过天数向受益人支付超期利息,并将这一承诺写入保险条款。理赔慢曾是令许多客户担心和头痛的问题,而逾期理赔承诺赔偿将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泰康人寿相关人士表示,此项承诺对所有新老保单一视同仁,不管投保年限长短,无论理赔金额大小,只要是符合上述条件的理赔案件,都将按照规定给付超期利息。据悉,利息按照泰康人寿确定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