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罗江县“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现场理赔点”在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挂牌成立,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正式进驻交警大队,以随时应对道路交通事故理赔案件工作。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人员将与交警一起赶赴事故现场,此举将大大减少当事人在保险理赔方面的麻烦。
10月26日上午,王某骑摩托超车不当,与张某所骑摩托车相撞,将张某同向行驶的摩托车护泥挡板和尾灯损坏。事故双方见事故不太严重,意欲“私了”,但因为赔付金额发生分歧,为此双方争吵不休,差点大动干戈。接警后,罗江交警立即与保险员、人民调解员赶往事发地点勘查、取证,并很快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调解员对事故双方进行调解,很快达成协议;保险员根据调解结果和损失核定,在不到两小时就现场为张某赔付120元,原先还针锋相对的王某和张某握手言和。
据悉,罗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前期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机制”、“巡回法庭”的前提下,再次与各保险公司联手,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理赔的交警、保险、调解、审判“四合一”新机制。一旦有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就由交警部门牵头,保险员、人民调解员、乃至法院派驻的司法助理员与民警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根据各自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快速锁定事故现场证据,集体“会诊”并依法形成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