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保监局制定了六项具体措施,确保打击“三假”(假机构、假保单、假赔案)工作有成效。
一是通过全面深入排查,对已发现的线索,按照查深、查透的原则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者,要按相关规定移交司法部门。二是督促保险公司加强短期意外险出单管理,重点防范系统外出单、撕单埋单、假保单问题出现。督促保险公司加强收付费管理,堵塞资金收付漏洞,加强重要空白、有价单证和印章管理,防范保险营销员或员工利用收付费管理漏洞实施保险诈骗、侵占挪用保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保险公司利用虚假赔案等方式套取费用。三是通过在保险公司网站、营业网点、所属代理网点公示、张贴投保提示书等措施,提醒社会公众从有资质的保险公司或代理机构购买保险产品,打击虚假保险公司、虚假保单。强化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四是将辖区内的保险机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兼业代理机构名录在山东保监局对外网站上进行披露,并定期更新;及时在山东保监局对外网站上公开涉及山东保险业的违法犯罪情况。五是在交强险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建立商业车险理赔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自动识别和提示可疑案件功能。六是加强与省公安厅在涉及保险业犯罪案件查办工作上的执法协作。探索建立与省公安厅、工商局等部门的案件和执法信息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