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保监局发布6项“防假”提示
来源:中国保险报
日期:2009-09-23 00:00:00.0
近日,针对市场上出现的一些未取得保险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假借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的名义对外销售保险产品的问题,浙江保监局向社会发出公告,公布辖内合法机构的名称、负责人、地址等信息;同时向保险消费者作出6项提示:一是应当向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购买保险产品,购买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的保单及从境外流入的“地下保单”,保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二是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购买保险产品,应当注意核实其是否具有有效的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三是在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营业场所之外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应当注意核实业务人员的身份;四是应当认真核对投保单、保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存有疑问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五是接到推销保险产品的电话,应当询问对方单位名称、地址及来电人员姓名或工号,全面了解保险产品的情况,不要急于表示同意购买;六是如果发现“假机构”,可以拨打公开举报电话向浙江保监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