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下发《关于规范拖拉机保险销售行为的通知》,召开全省拖拉机交强险专项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保险机构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拒绝投保人投保拖拉机交强险,不得在承保拖拉机交强险的同时向投保人强行搭售非法定险种。
二是迅速处理个案,杜绝小事拖大。重点是妥善处理信访投诉。对指向明确、问题清楚的个案,迅速处理,要求涉案公司坚决纠正在承保政策、单证领用等环节的问题,防止局部地区的个案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如针对《安徽公安信息快报》刊发铜陵市公安局报告拒保摩托车交强险问题, 8月24日、25日两次召集相关保险机构负责人开会,通报批评拒保机构,责成省分公司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强调如再发现拒保交强险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加大协调力度,提出政策建议。一方面,与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联合召开座谈会,充分沟通变形拖拉机有关问题。目前,省农机局已向各市农机局转发保监局文件,要求各级农机部门在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发放牌证的过程中不得代办保险业务、代收保险费用,不得借机搭车收费、吃拿卡要。另一方面,就拖拉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的实际用途和风险程度已和现行的拖拉机交强险费率不匹配的问题积极向保监会提出政策建议,希望通过上层部门的沟通协调,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