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办法明确,江苏省区域内各类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统一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于每年10月15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造册,然后统一到所属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及时足额缴费。因特殊情况,大学生在10月15日后入学、转学或退学的,学校应及时到所属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补充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
根据暂行办法,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所属统筹地区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应标准执行。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坚持学校属地管理和多渠道筹资原则,完善医疗保障资金筹集机制和费用分担机制,重点保障基本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