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保险业参与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评估。对于分级评估项目中与商业保险相关的项目,安监部门将聘请或委托保险行业的专家或中介机构参与评估。二是实行差异化承保。安监部门定期向保险行业通报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评估结果。保险公司将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评估结果作为确定承保条件的重要依据,利用浮动费率和调整免赔限额及单笔最高赔偿限额等手段,对不同安全等级投保企业进行差异化承保。三是建立双向信息交流机制。在安监部门向保险行业提供分级评估结果的同时,保险行业定期向安监部门通报安全生产事故理赔案件情况,为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评估提供参考和依据。